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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刚试用三个月就被简单理由打发,求大家帮帮我

刚试用三个月就被简单理由打发,求大家帮帮我 我在2012年的11月12号进入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当时口头达成试用期3个月的协议,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构成劳动关系。在2013年1月18号,公司书面告知我未被录用,未被录用的原因就是不合格,且并未告知更加具体充分的理由。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是不是可以申请赔偿。具体申请哪些赔偿。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该是先找公司谈还是到劳动部门,如果到劳动部门我该找哪个机构进行咨询?希望律师能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28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3-01-19 16:2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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