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了10年了,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 ,单位说等合同到期了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是单位现在要进行经济性裁员,请问,我的情况,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优先留用的规定吗?可否视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优先留用是什么概念,请举例说明。
本人为苏州某公司一名职员,本企业为英国独资中国区一子公司。昨天公司单方面宣布因效益不好欺骗性协商裁掉公司职工35名(本公司共58名员工),另有23名员工欺骗性安置。公司态度异常恶劣,给出的赔偿条件异常苛刻。因此员工相当愤慨,自发形成了所要赔偿委员会,选举了五名代表与公司进行协商,公司开始拒绝与代表协商,后
因企业生产困难,需要裁解部分人,请问一下老师,裁员需要走哪些程序,裁解的人员是不是由企业说了算,打个比方,有几个是退休返聘人员,有几个是30多随的人,我们是不是只能裁解退休返聘的人,谢谢
孙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是某幼儿园的财务人员。去年底,园领导以虚假菜品采购单套取幼儿伙食费进行私分,总账与现金同时提出反对意见后遭其报复打击,于是将园内财务上存在的假发票报销等存在问题向上级部门进行了举报。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上级部门不主持公道,在进行财务审计的过程中,不向财务人员了解账目内幕,反而
我在单位工作已经四年半了,工作期间能力是收到一致认可的,现在学校想把我调到另外一个地处偏远的分校区,工作时间,工作任务负担大大增加,但相应的补贴却一点没有,我不同意学校的安排,校方现在要与我解除合同,并没有提前通知我,而我还有8个月合同才到期,请问他们这算不算是变相辞退我?我应依据那些法律法规来争取
我与用人单位因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没有签字表示同意,用人单位会不会因为我没有签字而不帮我办理退工手续?
我与另外一名同事节流单位资金4700元。单位发现,单位内部处理了:交回现金,写检讨。我想问问,这样的处罚是否有效,以后如果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知道了,是否会重新处罚。
所在单位一个主体两种性质,一个是事业,一个是企业(国有控股51%股份),事业性质名存实亡,依靠企业生产维持运转。从2012年2月起至今一直没有发工资,现事业单位人员被主管单位分流,人事代理制被解除合同,且一直没有给我们买养老保险,我们有什么经济补偿?
我10年8月份来单位上班,10年9月份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三年,但劳动合同签后我们就没有见着合同。没有返一份回不给我们本人。现在单位要大规模裁员,我现在小孩子10个月不到。如果单位要我下岗。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