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人冒充是师姐向我借了钱,然后只是留下了QQ给我做联系方式,之后几天虽然她还没还钱,但是都有联系。几天过后她又一次要向我借钱,借口也是急用之类的。然后我就去查清楚学校根本没有这个人,知道她的身份是假的了。然后我就报警,派出所说这个人已经不只是骗我一个人的了。因此我就去她的QQ空间,把她的照片放在网上和论坛上,告诫同学们不要上当受骗。我这样做会涉及侵犯她的俏像权嘛? 我很想知道怎样才算是侵犯了别人的俏像权,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我可以把别人的照片发布在网上么,还是这种行为只能够由司法机关来做。 期待你的帮助,谢谢!
前段时间因为我家在村里承包了几十亩地种植金银花,有一个组的人要价过高我家就没包他们的(大概5~10亩,地里种有稀疏的松树),耕地那天我爸刚好不在家 到别人家喝喜酒去了,耕地时我们家人都不在场.也不知道!耕地队的人自己自做主张把我家没包的地也耕了,(请的机耕队).当时他们就跑我家来闹事要求赔钱,我们没答应.因为只是地耕
我是去年9月和几个朋友一起赌博,地点不是我提供的,,由于大家都熟悉,人员几乎每天都自己到赌博的地方,我们采取的是谁带现金谁就抽取红利,其他人可以不带现金,我当时参与了大概一个星期就输掉了8万多,,欠了别人8万,于是我就前后拿出4万元现金参与抽取红利并连本带利都还给别人(就再赌场内),就再没有参加赌博。随
跟老公在闹离婚,他未经我的允许私自截获我电脑上已经删除的QQ聊天记录等等资料,并且用我的不知道的手段私自追查我朋友的电话名字家庭住址等等隐私资料,并且瞒着我把这些隐私告诉我跟他的双方父母已经亲朋好友。我还是父母告诉我才知道的。他这样的行为造成了我跟我父母关系的破裂,也让我很烦恼。请问他是否侵犯了我的隐
2009年6月26日我与另一公民崔耀才之妻李群许发生爱情并双方自愿的保持性关系,直到2010年4月12日,我与她发生过最后一次性关系,后李群许提出分手,我不同意,并发信息给威胁她,说如果和我分手我就把她的半裸照分发给所有认识她的人,相片是半年前照的,是李群许只穿上身衣服,下身只用毛巾挡住阴部,李群一直都知道相片存在我手机里
我以前有个5年的男友,但是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今天无意在网上和他聊天才知道。 我堂哥和他在网吧遇到了,就提起了我的事。说是我以前是个乱搞男女关系,还劈腿的女人...... 还提到我现在的住处,以及我的工作,说是当了老板娘还说的很难听。 这些我是不想朋友以外的人知道的,其他一些情况也都是无中生有。 在这之前
2008年我将红庙一套两居室租给刘两口子。2010年5月由于他经常拖交房租、而且将房子弄得很脏很乱。就不想租给他们了。他们搬走后,我没有直接将押金退给他们。我对他们说:我要将这两年的煤气、水、电、电话费等他们产生的费用核算清楚然后将剩余押金退还。姓刘的这个人就经常威胁我让我退钱。并声称自己是黑社会,要找人打
2008年我将红庙一套两居室租给刘两口子。2010年5月由于他经常拖交房租、而且将房子弄得很脏很乱。就不想租给他们了。他们搬走后,我没有直接将押金退给他们。我对他们说:我要将这两年的煤气、水、电、电话费等他们产生的费用核算清楚然后将剩余押金退还。姓刘的这个人就经常威胁我让我退钱。并声称自己是黑社会,要找人打
2008年我将红庙一套两居室租给刘两口子。2010年5月由于他经常拖交房租、而且将房子弄得很脏很乱。就不想租给他们了。他们搬走后,我没有直接将押金退给他们。我对他们说:我要将这两年的煤气、水、电、电话费等他们产生的费用核算清楚然后将剩余押金退还。姓刘的这个人就经常威胁我让我退钱。并声称自己是黑社会,要找人打
我发现老公有不轨行为,在质问他后,他竟然反咬一口,说我也有,并说要他在公安的朋友查我的QQ和电话信息记录,还说根本不用通过我,因为他朋友管的就是刑事案,只要说是怀疑有问题,上报就可以查到,难道这样也行吗?这样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权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