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构成恐吓威胁吗?可以起诉他吗?
这样构成恐吓威胁吗?可以起诉他吗? 2008年我将红庙一套两居室租给刘两口子。2010年5月由于他经常拖交房租、而且将房子弄得很脏很乱。就不想租给他们了。他们搬走后,我没有直接将押金退给他们。我对他们说:我要将这两年的煤气、水、电、电话费等他们产生的费用核算清楚然后将剩余押金退还。姓刘的这个人就经常威胁我让我退钱。并声称自己是黑社会,要找人打我及我的家人,砸我家玻璃,扎我车的轮胎,还多次用侮辱性语言辱骂我,还说自己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均为假证件,我找也没用。还说得罪他的人都死了三个了。他是东北人,他说他在东北被说一般的混混,就是在警察局也拍桌子踹凳子的。后来费用查清楚后,我让他来取钱,他不来,还说要找人轮奸我,照我裸照,把我和我的家人弄成男不男女不女的,让我没办法过后半生。我报过警,但警察只是做了个记录就再也没消息了。我想咨询一下,他这样是否构成恐吓罪或威胁罪?他还到负责我家收水费的单位说我家不退他押金等等,这样算是诽谤罪吗?我可以起诉他吗?诉讼的费用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dlala……(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0-06-16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