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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构成对俏像权的侵犯吗、

这样构成对俏像权的侵犯吗、 前几天有个人冒充是师姐向我借了钱,然后只是留下了QQ给我做联系方式,之后几天虽然她还没还钱,但是都有联系。几天过后她又一次要向我借钱,借口也是急用之类的。然后我就去查清楚学校根本没有这个人,知道她的身份是假的了。然后我就报警,派出所说这个人已经不只是骗我一个人的了。因此我就去她的QQ空间,把她的照片放在网上和论坛上,告诫同学们不要上当受骗。我这样做会涉及侵犯她的俏像权嘛?
我很想知道怎样才算是侵犯了别人的俏像权,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我可以把别人的照片发布在网上么,还是这种行为只能够由司法机关来做。
期待你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engh……(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6-20 13: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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