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初,A开发商(有资质)与B开发商(无资质)联合开发一处楼盘,我与A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A11店铺,我交了契税,在银行办理了按揭,当时房管局作法,是颁发他项权证(权利人是我,他项权利人是银行), 2007年己交房.2008年1月,我提前还清了银行贷款,但开发商一直没有为我办理房产证。可是,在我不知情下,B在2005年就先将A11改成12号,并将12号房产证办至B名下。2008年2月,B又将12号卖给了C.三个月后,C起诉B,一审缺席判决(B未到庭,我却不知情)12号店铺给了C,C凭该判决办理了12号房产证。今年1月,房管局证明了A11和12号是同一处商铺.我知此事后,遂向中院申请再审,中院以其认定事实错误,审判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请问:1.我交了契税(契税是财产转移税),我的他项权证能证明A11的所有权是我的吗?2.C的房产证在重审中有证据效力吗?能证明C对12号有所有权吗?3.因B现在资不抵债,我若拿不到该店铺,可以直接要求A双倍赔偿吗?
我在2006年的时候与天成房地产签了商品房预定认购书,情况是这样的:起初他们卖的是11+1的房子,12层是阁楼,买11赠12,后来开发商觉得12楼单卖好卖,就改成12楼单卖了,我就是单买了12楼,当时签了商品房预定认购书,认购书上明确了:房号1#楼12-6室,面积60平米,单价3000元,总房价180000元,3天内交清全款,最终面积以
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期款后没有办理按揭手续,现因开发商延迟付款要退房算哪方违约呢
08年7月底签订的购房合同,并在签订当天支付了首期款,在签订合同时双说口头约定,因本人的公积金要到年底才符合贷款的条件,到那时才能办理好贷款,开发商可以提前让我在九十月份的时候进去装修,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是08年12月31日. 但由于开发商一直没有搞好进场装修的前期工作也就一直没让我进去装修,到十二月份我得到消息说
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期款后没有办理按揭手续,现因开发商延迟交楼要退房算哪方违约呢
本人08年7月底签订的购房合同,并在签订当天支付了首期款,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口头约定,因本人的公积金要到年底才符合贷款的条件,到那时才能办理好贷款,开发商可以提前让我在九\十月份的时候进去装修,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是08年12月31日. 但由于开发商一直没有搞好进场装修的前期工作也就一直没让我进去装修,到十二月份我得到消
我现在碰到一个特殊情况,想咨询下。我在衡阳购置了一套商品房,老公在广州部队,现又公派到南昌陆军学院学习。现在银行面签下来了,老公却不能过来,只有国庆八天假才能回家,而银行和办理房产按揭手续的房产局都放假了,想去让老公去公证处办理按揭委托手续(好由我一个人代签)但部队管理很严又不准出来,国庆节好像公证
未结婚,买房的时候《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只其中一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可以吗? 另一个人承担什么责任?
开发商预售“银行没解押”的房子开发商违法吗?最近政府部门查明答复:此房银行没解押,故合同才长期不予备案,购房百姓拿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虽然“五证俱全”,但预售“抵押给银行”的房子给消费者,允许吗?如违规,违反何法规?有意此官司律师可联系购房者82664489@163.com。谢谢。
已办理按揭买长城哈弗车银行未放款车行答应年前可以拿车又失约可以要求退回车款吗
我于一月初已经落订要求买一辆长城哈弗车并要求办理银行按揭并提交了资料,后接到按揭公司电话话可以办理到一月二十六日交了三成首付钱。公司职员话二月1,2号可以拿车后又拖到5.6号都不能拿车。到本月10号给电话赛弗公司话可以拿房屋购买合同,证件放到公司抵压住等银行放款后再拿回。但是去完后开始同意放车后来又要我签
我在天津市北辰区万源星城买了一套商品房,09年3月交房,交房后开发商一直以还有一栋房子没有盖完为由,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等到3年以后,这样我就办不了房产证,请问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你好!我的按揭房被开发商卖了,现已起诉,请问:1.我还可以拿回房子吗? 2.若不能拿回房子,而方华公司又没有了财产,资不抵债,我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其合作方即城投公司双倍赔偿吗?下面是我的诉状.这是一个再审重审案,我是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本诉原.被告,有岳xx写的证明材料 (是在再审时,岳xx交给中院的材料) ,证明他是
已办理一手按揭的房屋,发展商不主动去办理房产证,银行可去办理房产证吗?
在房屋取得预售证后,银行为房屋的买家提供了一手按揭贷款,办理了预抵押程序,但过后由于发展商的问题,发展商没有积极去办理房产证,请问银行可以凭贷款合同到房管局去办理房产证以保证银行的权益吗?有什么条例或者法律法规的指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