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一个铁子家出的事情。他的叔叔(以下简称男A)租了一套房给他的继母(以下简称女A)居住(租房合同上是男A的名字)。最近女A问男A要很多过节费,男A给少了,女A就锁上门不知去向(女A的儿女们说去乡下了不知道哪个亲戚家里找不到人)。男A昨天准备开门打扫家,发现租住的房子门锁被女A偷偷换掉了。结果男A今天找正规开锁公司把门锁砸开了,并换了个新锁。女A晚上闻讯赶来,报警说枕头下面压了6万块钱不见了。现在警察把男A带走了,还没回来。请问律师,这件事会如何处理?男A绝对没拿,枕头附近也绝对没有他的鞋印或者手印。单凭女A一面之词就可以判定丢的确实是6万块钱并且偷窃的人是男A吗?
由于产假满后宝宝无人照顾,现在的公司在我已经表示可以协议放弃流经补偿金的情况下表示绝不主动辞退我,为了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我先主动辞职到其他公司再就业一段时间后再辞退我,这个方法可行吗?我至少要在第二家公司工作多久才能辞退?如可行的话能领取多久的失业保险?(我在之前的公司连续工作了19年)
律师,您好!请问平均工资计算方法是按照前12个月标准工资加奖金除以12*相应年份,还是到手工资加奖金除以12呢呢?
赡养费的判决要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和老人的实际需要而定。一般来说,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
我在我们厂拿2800的月薪(底薪1100+岗位津贴1700),2012年10月份本来就应该放三天法定节假(有薪的),公司10月1.2.3放假,给我们补了129元,我上了25.5天,但公司只发了2774元给我,说我没有上满27天(我们公司是26天10小时制),请问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