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7月2日-2009年7月17日在某房产代理公司工作,期间公司长期拖欠佣金,虽然后来集中发放了,却造成税费偏高,且公司并未向我出示税单等凭证。2009年3月,我与公司签订了第二年的劳动合同,到了7月17日,因我的销售业绩在上季度考核中未达到标准,公司便将我淘汰,也没有给予工作调动,也没有任何补偿,而且还有部分佣金没发放,公司称我销售的还有几套房子未经开发商确认,还不能发给我。
我现在才知道公司当时不给我补偿是违法的。
请问我现在还能起诉公司给我补偿,将应发的佣金给我,并要求返还因其集中发佣造成多扣我的税吗?谢谢!
还有一点,我离职后公司又改名了,但其代理的项目没变。
我想买一套深圳拍卖中心拍卖的普通住宅,房产登记价是30万左右如果我70万竞得,需要叫营业税(满2年)和个人所得税吗? 竞的以后会不会有很多麻烦的手续? 如果我转卖按70万过户的话还需要交营业税吗?
我有个朋友是别人的第三者 还生了个孩子 现在两岁多了 可是现在的两个过不到一起了 原因是那个男人说受够了她的猜疑了 因为他们长期两地分居生活 男的还和别的女人有暧昧关系 我朋友就说要还她一个说法就要求他回来解释清楚 现在孩子生病了他也不管 电话里和我朋友说要不分开 要不就这样凑活着过(就是像现在这样两地分居
我是广东信宜的,现购置一套104平方的二手房(房龄9年),交易总金额为83200元,契税、评估费等已交,现在我想咨询下,房产局要收的:房地产咨询费416元、代理费2080元(双方各1040元)是否合理?
我弟弟在初一时候被汽车撞了,事故认定,肇事方是完全责任。现在判决书下来了。我弟弟家里觉得不符合,所以把判决件以及资料寄送到高院,等待结果。 我有2个问题咨询下大家。 1.判决赔偿上,学生耽误课程损失法律上没有补偿。但是确实遭遇到了这一部分损失,可以追讨学生误课损失吗?2.高院什么时间可以有回复呢,怎么做,
一、甲方、我方=乙方、丙方,其中甲方、丙方均为我方代理商。 甲方因有事与我商量为由,开车来接我后,在车上与我说明,要求我方去见证丙方通过低价方式扰乱甲方的销售客源,甲方还说将会利用不良的方式去吓唬丙方,当时我方与甲方说:没必要这么做,不必小事化大,何必这样做呢。甲方说不会把事情闹大的,只是吓唬吓唬丙
我03年和老公结婚(已领证),孩子现已有5岁,婚后住房为婆婆名下的私房,拆迁后分得一套安置房(94平米,未装潢),户名为老公,享有人是我,另婚后,我们有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117平米,现已精装),按揭款为20万,户名为老公\我\孩子;另有部分存款和一个正在营业的店面... 孩子平时比较粘我,而且他爸爸性格很怪异暴躁且较难相处(这不是
我是独生女,父亲已去世多年,现母亲健在。我结婚时把户口签到婆家了,我和我妈户口没在一起,我现在用否把户口迁回我妈那?不迁的话,会否影响将来的继承关系? 因为,妈妈现在年龄也大了。
我在一批发市场有一摊位,因为生意不好,连摊带所有货物以10万元转让给给别人,然而市场管理人员却以市场不准炒摊为由拒绝办手续,可是合同没有规定不准转让,我算一下货物也有10万了。请问市场这种行为是否合理。我的行为算炒作吗?我应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