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税费和佣金问题
关于税费和佣金问题 我于2007年7月2日-2009年7月17日在某房产代理公司工作,期间公司长期拖欠佣金,虽然后来集中发放了,却造成税费偏高,且公司并未向我出示税单等凭证。2009年3月,我与公司签订了第二年的劳动合同,到了7月17日,因我的销售业绩在上季度考核中未达到标准,公司便将我淘汰,也没有给予工作调动,也没有任何补偿,而且还有部分佣金没发放,公司称我销售的还有几套房子未经开发商确认,还不能发给我。
我现在才知道公司当时不给我补偿是违法的。
请问我现在还能起诉公司给我补偿,将应发的佣金给我,并要求返还因其集中发佣造成多扣我的税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abbit……(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6-17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