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我作为中间方是否存在过失的问题。
关于我作为中间方是否存在过失的问题。 一、甲方、我方=乙方、丙方,其中甲方、丙方均为我方代理商。
甲方因有事与我商量为由,开车来接我后,在车上与我说明,要求我方去见证丙方通过低价方式扰乱甲方的销售客源,甲方还说将会利用不良的方式去吓唬丙方,当时我方与甲方说:没必要这么做,不必小事化大,何必这样做呢。甲方说不会把事情闹大的,只是吓唬吓唬丙方。然后甲方发现丙方送货车后就尾随入一小区,进小区后我便下车离开现场,然后过了一段时间甲方与丙方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请问我这样离开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构成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kende……(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16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