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县城小区的住户,我们小区建设是承诺集中供暖,并按照基础设施修建了锅炉房进行集中供暖。原来使用暖气都是自愿的,今年,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公布,不使用暖气的,依据物权法规定,锅炉是集体资产,你不享受权利不用暖气,但是要承担义务,每年1000元的管道维护费必须交,不交就停水停电。这合理么,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个商业园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合同的时候物业费包含费用测算明细和一定的利润,但现在怀疑价格过高,可能是某些费用项目没发生或者发生的没那么多,尤其是人工成本部分,业主要求查账、物业公司不让,业主该怎么办呢?可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去审查呢?拜托各位给支支招,先谢谢啦!
本人在09年2月购买一套房产,3月份接到收楼通知书,但发现房屋有部份地方需要开发商整改,经过几次整改,9月份本人验收,才收到该房屋的钥匙,但物业管理处称管理费要从3月份收到收楼通知书起计算,请问物业管理这样收取管理费合法合理吗? 谢谢。
我所居住的小区只有门卫和一个专门收物业管理费的,小区有掉车的,有家中失盗的,并且晚上半夜经常院内人声喧哗车子鸣笛也无人管理,作为业主该怎么办
你好! 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某单位家属楼租了套房,每月有交物业管理费,已经住了三年了,今年贴了张通告说要加收单车停放费用(意思为之前交的管理费不够开支门卫、清洁等管理人员的工资),如果不交的话单车就不让放在这家属院内。我想咨询一个这个做法合不合理? 谢谢李建成律师的回复。 我的意见是如果管理人员工资
于2006年购入一夽行政事业单位二手房,之前物管费一直与单位职工的物管费一致,但单位要求外购住户从明年开始执行新的物管收费标准,费用明显比原来要多一倍多,职工物管收费标准不变(意指单位对职工进行了补贴),同是中国公民,享受同等物管待遇,行政事业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我买了一套房是在09年1月收的房,当时收房时发现有些质量问题,房地产方面的人说,会帮我修好,并且物业管理费,第一年打五折。而物业管理收费的时候却说要收全费。我听有人说如果没入住都应是半费。请问物业这种做法合理吗?物业管理费是应该从何时收。谢谢
我们是南阳市幸福小区的住户,同时也是沼气用户。这么多年我们一直规规矩矩的按时交纳沼气费用,可是昨天却突然把我们楼西侧六户的沼气停了,没有任何人给我们任何通知。然后我们楼下就多了一个大坑,他们挖这个坑,即没有通知物业,更没有通知我们楼上的任何住户,只是在今天早上沼气公司才贴了一个通知,说是通气给我们楼
因为今年在小区内没有供暖,物业要求不供暖的住户,交纳本年取暖费的30%作为管道占用费用,否则就断水断电,是否合理? 因为小区供暖达不到标准,所以我家5年多了一直没有供暖。
我们小区物业要收取汽车同行门禁卡押金100元和一年60元的门禁设施维护费,这合法,合理吗?
我们小区物业要收取汽车同行门禁卡押金100元和一年60元的门禁设施维护费,这合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