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来得机械 是我所在的公司 新加坡老板 属于外资企业 我们公司的员工没有任何福利待遇 加班很多 一般每个月平时加班66小时 周末大概在88小时左右 但是我们的加班费 所有的都按照上海市最低标准 1450在计算 我是模具工 应该属于技术类的员工了 我的底薪比1450高很多 这样算下来 我一天的加班工资还没有平时正常8小时的钱多 在这种情况下 我可不可以提出仲裁要求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让公司作出经济赔偿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但是又要求必须以政府部门责令改正作为前置条件。但是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针对自然人之间的劳务欠款,一般不予受理和处理,这如何操作,请给位老师指点一二,谢谢
我在一个工厂里做保安,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两班对倒)。公司规定是每天提前15分钟集合开会,下班后也要集合开会,每天多上班半个多小时。另外,关于吃饭问题,员工如果直落吃饭(给半个小时吃饭时间,不用打卡不扣劳动时间),但我们每天要扣中午和下午的吃饭时间每次半小时共1个小时。我们吃饭期间要求带对讲机去饭堂,如
本人工资2000,公司规定周一到周五每天上8小时的班,周末不休假,每天9小时,一周休息一天。劳动法有规定一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这样算来我每周工作50小时了,请问公司还要支付超出的时间的加班费吗?
我每天从9点工作到18点,工作9个小时,中间没有休息时间。因为每天多工作了一个小时,单位给补助5元钱,是否合理。 我们的工资待遇是基本工资1100,加上计件提成。法定节假日让我们必须加班,但加班费按照1100元基数来计算是否合理。 不休年假的薪金补偿,基数也是按1100元来计算,是否合理? 如若不合理,该如何计算。
你好,我是2006年12月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间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每月休息四天,但该单位自2007年-2010年10月都没计算周末加班费,自2010年11月起调整工资架构(才有了周末加班费),本人于2012年9月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还可以追讨2007-2010年的周末加班费吗?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参加社会保险都是按照当地最底工资标准来
各位好,我在一家个人公司工作,劳动报酬是由个人老板定的,今年定的报酬是,客户的招待费用和维护费用有业务员自己担当,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所以就签字了,到客户过来时候 给了客户10w 给客户送礼10w 单这些事情我是不知道的,都是老板私底下操作的,想问一下 如果年底老板说要我分担这些费用 我是必须分担的么???
各位好,我在一家个人公司工作,劳动报酬是由个人老板定的,今年定的报酬是,客户的招待费用和维护费用有业务员自己担当,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所以就签字了,到客户过来时候 给了客户10w 给客户送礼10w 单这些事情我是不知道的,都是老板私底下操作的,想问一下 如果年底老板说要我分担这些费用 我是必须分担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