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2月3号在常州樱花国际被误导报了一份27600的课程,当时签字以为只是报名,后来回到家想想不对,竟是教育贷款,就想退课,因为不了解贷款,在那个市场部人的请求下说:可以7天内全额退掉,只要现在帮忙接个电话即可。才答应接了那个北京的北银回访电话,没想到隔天去退,竟不让退,还叫了他们所谓的负责人来吓唬我说:退是会帮我退的,但不能保证能全额退,不过尽可能会做好的,让我耐心等上面的通知。后来在那个市场部的人保证下:所有一切他会帮忙弄好,不会让我有任何损失。我才再一次放下心来,竟没想到一拖就是一个月,直到31号收到银行催款短信,我才明白过来,他们到现在都没办好,我再去理论,他们仍然只说这退课是要流程的,不是申请上去,就能马上办好的。这叫我如何是好,担心银行会催款,负责退我课程的人只说1月初肯定会弄好~~~却没个具体时间
商标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单纯就这个申请、注册行为而言,不考虑其他因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里面,有规定相关主管部门可以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商标为由,处以罚款的吗?有的话,引用一下原文好吗?
商标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我看到一些专家的解释:这个地方的 权利,除了在先商标权利,还包括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这样我就有个问题,假如我申请了一个商标,和别家公司或什么组织机构之类的商号权,字号
本人的问题是要把一个装置的专利缩小为一个元件的专利,需要重新申请专利吗?
本人正在申请了一个一种装置的专利。但又不知道此专利获得专利权益后能否保护其范围中的一个新发的小元件的专利权益,这种情况,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这个小元件的专利?怎样才能缩小专利权益?需要重新申请专利吗?或怎样补救?
在5月2号的时候我向公司经理口头传达了想离职的意愿,并且已经录音,但并未以书面形式提交。在5月22号时候我想正式提交书面介质申请离职。 有两点问题: 1、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期限是从5月2号开始呢,还是提交书面申请的5月22号开始? 2、如果领导不批准,我是否仍然可以在一个月后离职? 我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某债务人在债权到期前,以赠与的形式转移了名下部分财产给亲属。但是他目前所拥有的财产仍然能够清偿债务(但是该财产属于不动产,并且是并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也就是说债务人仅持有该房产的房产登记证,待交付后才能领取产权证),那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呢?
我侄子在工地上班不小心从房屋摔了下来,去医院检查的报关单说脊骨折了,当时没有医治就回到了住宿,到现在有2个星期了,现在打算去医治可老板不肯付医药费,就只拿1000元给了我侄子说这事就这么完了,我侄子这类属于工伤,所以我想为我侄子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快过年了如果找不到老板了申请工伤能成功么?还有就是我侄子手
我想问下律师们是否有方法通过公安部找到一个QQ的登录地点,官方的解释是要通过司法机关,我跟QQ的主人有点纠纷,需要找到该QQ本人,但是现在不适合,有的话请联系我,谢谢!
也就是说,在持有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去公安局查询身份证人的户口所在地吗?因为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是老地址了。非本人可以去公安局查询现在地址吗? 请问有权力查吗?如果我怀疑身份证上的人盗窃我的东西呢。
向原单位提出辞职,老板同意了但要求再坚持最后一个月,在 一个月中因为找工作,有几天休息,但所有相关工作均已完成。已在工资表里扣除休假工资,实际应开工资1300,实际只给 开了500,能否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