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租客合同日期已到,未缴纳房租,我应该如何收回房子?
租客租我的房子,三个月一付房租,12月5日房租到期,未缴纳房租,与租客有中介合同,合同说:租客按时缴纳房屋,如果未缴纳房租超过十日,我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请问租客未缴纳房租,时间已超过十日,我该如何收回自己的房屋。我打租客电话,她说在出差,等她回来再说。或者不接电话。我是否已经可以不把此房出租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的第一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已到期。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随后,还是继续用工。等到数个月后,用人单位突然拿来劳动合同书找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站在劳动者有利的角度和法律规定的角度考虑。劳动者在填写续签合同的起始日期上,是填写签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的第一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已到期。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随后,还是继续用工。等到数个月后,用人单位突然拿来劳动合同书找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站在劳动者有利的角度和法律规定的角度考虑。劳动者在填写续签合同的起始日期上,是填写签定
我购买的浐灞新城三期经适房,合同规定层高2.8米,可是实际测量只有2.65米,甚至有的地方只有2.63米.验房时,陪同的验房师傅(开发商方面的)告知2.8米指的是包括楼板在内的距离。不知此说法有没有依据,是不是违约。
楼层不相符,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的楼层顶上又多盖了几层,现在与各房户解决,请问现在开发商能给各房户补偿多少能算合理呢?谢谢!
我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解除合同,为的是解除之前我们之间的合同,但是我解除合同写的本合同解除9月8日签订的合同,可是我们之前的合同的签订日期是7月6日,9月8日是我们开始记算房租的日子,这份解除合同可以证明我们解除的是7月6日签订的合同吗?解除合同是有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