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底在担保公司我公公三个人一起替朋友担保了20万借款,合同上规定3个月还款,没有写担保期限,应该是属于连带担保了,2012年12月中旬担保公司打电话让我公公三人还钱,在2012年七月份担保公司曾打电话告诉我公公说债主还没有还钱,让催要,并没有让我公公还钱。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怎么算?另外现在我公公只想承担借款的四分之一,赶紧还上这四分之一,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吗?要想实现的话要怎么做?
现有一个借条如下: 今向债权人借到现金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借期壹个月到2008年07月30日还清,到期不还清的,逾期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签字: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2008年我所在的工商银行向我推销公务员卡,我迫于人情没办法办了一张卡,出于好玩我于当年5月透支了2000元,6月又透支了3000元,因为当时工行的员工说透支的钱可以免息52天,于是我在大约40天左右的时候将透支的钱全部还给了银行。可是在8月份工行来了一封挂号信,里面出现了罚息和罚款200元,我一下子懵了,明明说是免息的
我老公同事于2008年10月27号从我们家借走一万元钱急着结婚用,说好第二年六月还,所以我让他同事打了借条,还款日期写了六月但没写清哪一年,这样的话诉讼时效那时过期?上面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作为他妻子能否替他起诉?
我父亲过世后 我和在美国的哥哥都放弃了房产继承权(在公证处做公证的时候哥哥没有回国 只是寄回了一封由本人签字的弃权声明书 哥哥在电话中说过等我回到国内 咱们一起去做公证 可我母亲个人由于着急 就拿着哥哥的弃权申明和我一起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依据我们的材料就出具了公证书 ) 所有房产份额都有我母亲一人继承 并出具
经担保人介绍,我借给他们公司一笔钱50万元,在借款合同上有担保人的签字和身份证号码,有公司的公章.但没有注明是连带担保人,现在他们公司没有钱还我,我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银行贷款合同,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借款合同到期,未超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拒绝还款。此时连带责任保证人归还部分欠款,是否能起到延长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