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仲裁发中这条该怎么理解
关于“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 比如上班后一直未签订过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后才知道。。知道之日算是“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申请执行的期间告知: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
二、申请执行的期间告知: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个意思是不是2年了就没有了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详解
我从2005年-2014年在一公司上班,2011年发生工伤,2012年只办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赔偿都没办理(自己不知相关政策),2014年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也没有知道办理其他工伤事项。2016年4月又与原公司签订劳动关系,6月又发生工伤,2017年办理工伤相关赔偿手续时,才知第一次工伤赔偿受到侵权。 请问吴律师现在申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如何理解?
审理仲裁时效该不该隐匿正当理由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粤民申6599号民事裁定书以超出劳动仲裁时效为由驳回再审申请,却隐匿了再审申请人中断或者中止仲裁时效的正当理由。 中国银行韶关分行韶中银人教[1999]20号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是以《中国银行员工奖惩条例》作出,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对此开除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