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员工(专职正式)休产假期间工资是否应由企业先行支付,报销津贴归企业
请问女员工(专职正式)休产假期间工资是否应由企业先行支付,报销津贴再归企业。如果企业不支付先行工资,是否违法?
本人2011年生育后休产假5个月,期间前4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未发放奖金,后1个月发放奖金,休假前咨询说后2个月的奖金是晚育的奖励,上班后将生育资料报给人力部后,人力部从社保处报回生育险3200*5=1.6万元,迟迟未发放,后经询问说需将放假期间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扣除后按差额发放。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么?具体法律条款是哪
女职工非法二胎未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产假是否应当发放全额工资?
公司已经为女职工上保险; 女职工因为非法二胎未能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那么女职工休产假公司是否应该发放全额工资?
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按照病假发了工资工资,每月发1000元,扣完保险剩下500多,但是生育津贴是每月3000多元,那生育津贴给谁?
2年多前休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了产假工资,后公司又办理了生育津贴发放给我。现在公司以“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为由,要求我退回。 请问1.这样做是否合法? 2.公司是否在我不退还的前提下扣除我现在的工资? 3.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否已经过了时效期?
社保局发放了生育津贴,企业也发放了产假工资,请问企业可以收回女员工生育津贴吗?
我们公司女员工产假规定三个月,公司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薪水,同时公司给女员工购买了生育保险,社保局发放了5个月的津贴。现在公司要求女员工交回社保局津贴,请问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