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现在我不想去了,备注栏里没填违约金的事,用人单位要求赔偿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是2010届毕业生,现在还没有毕业,但2个月前与一家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上面公司要求写若违约则需交3000元违约金。 我现在既没到公司去过,也没接受公司任何方面的培训,请问高律师,这个违约金我需要交吗?要是直接换其他工作行不行?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有一个问题:我于去年与一家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本身就业协议书上面是没有违约金这一项的,不过用人单位在上面写了如果不去公司报道就要付违约金2000。我想问下现在我想毁约,那么我是否要交违约金呢? 注明:签的是三方协议,不是合同。
我们在就业协议上签了字,交给公司去签字盖章,结果还给我们的那份协议上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份备注信息:如果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3000元,但是这个备注并没有和我们商量过,就贴上了,盖上了章。现在我们决定辞职(还在实习期间)。公司让我们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我们是否有法律义务交纳这个违约金呢?请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2010年与国内某企业公司2月23日签了就业协议书,里面补加了一条,双方要履行协议,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贰仟元。而且协议书上面没写明实习期期限,有约定服务期为3年,而在另外的协议上有写明是实习期,是三个月,在就业协议上有写今年8月1号签劳动合同,后来企业有给我们新人上课一段时间,但是之前协议上没有
您好,2010年与国内某企业公司2月23日签了就业协议书,里面补加了一条,双方要 履行协议,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贰仟元。而且协议书上面 没写明实习期期限,有约定服务期为3年,而在另订协议上有写明是实习期是三个月 ,在就业协议上有写今年8月1号签劳动合同,后来企业有给我们新人上课一段时间,
09年11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10年6月准本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 单位拒绝 要求在赔偿完违约金后才给予解除 合法吗 我目前还差一个月毕业 在实习期间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是400 按用人单位的说法是这个“工资”叫做实习补助 不叫“工资”
您好,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1月份时和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约定到期日为7月份,上面写着如果中途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律师,我想请问这个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一定要赔偿?
我在 去年12月份 原公司签订 三方协议 但在 今年5月分 我又找到 了一个 更好的 单位, 想同此公司 毁约,但协议上 有违约金5000 的条款,不知这是否合法,听说 新劳动法 规定 取消 违约金 一项。 我已经 去公司 和老板恳谈 但 他的 态度 很坚决 必须交钱才可解除协议, 我说 劳动法 规定 违约金违法 但是他说 你爱找谁找
我在 去年12月份 原公司签订 三方协议 但在 今年5月分 我又找到 了一个 更好的 单位, 想同此公司 毁约,但协议上 有违约金5000 的条款,不知这是否合法,听说 新劳动法 规定 取消 违约金 一项。 我已经 去公司 和老板恳谈 但 他的 态度 很坚决 必须交钱才可解除协议, 我说 劳动法 规定 违约金违法 但是他说 你爱找谁找
毕业前夕与一家企业签定了就业协议,即三方协议。协议补充条款约定,我违约要交3000元违约金。现在由于个人原因要违约,单位以我影响了她们的招聘计划,要求按照合同履行,交违约金。根据劳动法,这一违约金约定,是否可以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