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间私人营业用人单位上班,公司和我谈的试用期是6个月之内,公司也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作,但是我现在做了四个月了,公司说经济不景气要裁员,只给我几天的时间让我把工作交接给其它人.公司说我未转为正式员工没有补偿金,请问没有签合同公司次月是否须要支付我双倍的工资呢?
我是在一间私人营业用人单位上班,公司和我谈的试用期是6个月之内,公司也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作,但是我现在做了四个月了,公司说经济不景气要裁员,只给我几天的时间让我把工作交接给其它人.公司说我未转为正式员工没有补偿金,请问没有签合同公司次月是否须要支付我双倍的工资呢?
被公司辞掉了,公司提出补偿半个月工资,劳动法规定半年以上要按一年计算应补偿一个月工资,可是我是从签合同到现在是5个月,加上3个月试用期是8个月,请教试用期应不应算在内,我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是9月24日进的公司,当时跟单位谈好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没有签合同,试用期过了以后也一直没有签,后来受经济危机影响公司经营困难,12月底的时候老板就把我辞退了,说我1月份就不用来上班了。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求哪些经济补偿?
当初面试的时候,老板说试用期两个月,上班之后,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写着试用期一个月,签完名字之后,老板把两份合同拿去,就一直没有再给我. 试用期两个月后,他以工作不仔细为由,把我辞退,谁能告诉我,我应该得到什么的补偿吗? 1、那试用期过后到辞退期间,是否应该有三险?这三险是应该包含试用期还是不包含
试用期3月无保险签一年合同 怎样与公司交涉 现在裁员工工作9个月
08年6.5进厂 9月5日签一年合同 公司3月23日通知裁员 试用期3月无保险 签一年合同 怎样与公司交涉 求所有适用的法律条款 但是有劳动监察的说 现在常州无法 补交社会保险是怎么回事 新北区劳动监察说的
我于2009年7月31日进该公司,并且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签合同时上面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而且有岗位培训合格的书面单子。今天主管突然没任何理由的让我写辞工书,明白着是炒掉我,又没理由,如果真的这样炒掉我,我还差十多天才过试用期,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得到补偿吗?急!
在过试用期后上班的半个月,她说老板从佛山招来的新人,我明天就不用上班,请问无故解聘,在过试用期这些天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新物业服务公司从原物业服务公司接手管理了一个小区项目,原公司管理服务人员已在该项目工作两年,交接时根据自愿原则,原公司管理服务人员留在了新物业服务公司继续服务于该小区,且新公司接手后在立即召开的全体员工会议上声明原公司所留员工属新公司新聘员工,且声明这部分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在试用期内这部分员工
我们是2010年2月19日正式在店里上班,为开业做准备,3月8号正式开业,到4月8号因生意不理想,老板借口试用期不合格裁员,但我们农历新年前签订的合同上的试用期限是2010年2月28日到2010年3月28日,结果到4月8号才通知我们试用期不合格是否能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