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9月28日买的商品房,还没交房。当时交的天然气和暖气初装费,按现行政策购房可减免。我想知道以前交的能退吗?
急盼您解决;我是2008年在雄县买的房。2008签的合同当时在所签的合同中粘着一张纸。上面有一个条款是天然气初装费(用户自理)。2009年6月分接到入户通知其中天然气初装费写着是1650元。2010年6月我们去办理入户手续时被告知自2010年四月五日起天然气初装费要交2100元,(在这之前开发商和燃气公司均未通知过我们天然气初装
西安市阎良区皇冠花园B区1栋商品住宅楼,于20006年交付业主使用。但在2010年天然气公司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私自协商后从冠花园B区1栋,向前方的航萍公司接天气管道。并在未通知业主及出具相关安全 施工说明的情况下,就擅自施工。业主在阻止无效的情况下,提出与物业公司及天然气公司签订一份安全保证
我在咸阳武功县阳光新城小区买了房子,地下室11.7平米,实际套内7.7平米,地下室无产权。主房128.74平米,实际套内面积100.91平米。前两天交房强行收取暖气管道补偿费,每平米40元,这合理吗?咋解决?
安阳市华城国际花园2007年开工建设,2009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2008年10月1日起办理的此证不再对业主征收此项费用,可政府偏向开发商说是他们申请办理的时间为依据,此项费用仍然由业主承担。
安政【2008】65号文件规定2008年10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再向业主征收暖气初装费、天然气初装费。规划局和财政局讨论意见将其改为取得建设用地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部门文件与政府文件冲突时,那个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本人想在开封买房,在西区看了两家楼盘,其中一家置业计划书上写着暖气13000,煤气3200,电表200,水表720等,另外一家也是暖气1万多,煤气3钱多,请问这些费用都合理吗,本来买套房子首付都挺有压力了,但配套算下来实在吃不消
想让大家评评理:广汇和友好集团承建的位于西外环的马德里春天小区,我于2010年购买了一期的一间住宅,晚交工一年时间,到现在才通知我办理入住手续,但是小区所有设施还没有建设,没有绿地,连小区内道路都没有修好,地下停车位据说明年夏天才可以交付使用,具体时间不详;但是现在房产公司通知我们预先交纳一年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