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端午节上班弄伤了脚 ,确认了工伤,伤残等级为十级,住院4个半月,共花费费用1万6千多元,由工伤基金承担了8千多元,余下的8千多元工作为单位认为单位不需要承担这么多,还得由工伤基金承担一部份。 在医院住院2个月的时候,医院增有告知可以出院回家休养,如果不回家休养继续住院,医院不会再开药和进行治疗,如果继续住院 开药,费用得由本人承担,本人没有出院,而是要求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因为当时脚跟本就没有好,不能下地走路,还打了钢针在脚里。现在找单位报销医药费单位不承担,找当地工伤保险部门,说得找医院, 找到医院,医院是本人原因。 请问在工伤基金中,有没有定额报销这一说法?工伤没有痊愈,是不是得回家休养,不能再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为什么得自己承担医药费用?有什么法律依据?
由于单位只上生育险,没有上工伤险,导致社保中心不给报销生育费用,单位是不是该承担全部责任?
请问:由于单位只上生育险,没有上工伤险,导致社保中心不给报销生育费用,单位是不是该承担全部责任?
我是江苏盐城人,每年都交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但是今年我怀孕期间得了妊娠综合症在上海住院了,请问这个费用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吗?
在鱼塘钓鱼,被鱼塘上方的高压电线击伤后死亡。请问和鱼塘是否有人承包有关系么?如果是有人承包的鱼塘,是否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在一郊外鱼塘钓鱼(应该是属于经营性质的鱼塘,但不知道是否有人承包)时由于不慎将鱼竿打到从鱼塘上方经过的高压电线上,被击伤后死亡。首先是在当地医院治疗了两天,然后转院治疗了二十天
因工伤在医院产生的费用公司全出了,但是工伤保险报销的是归公司还是个人?
因工受伤在医院产生的费用公司全出了,但是工伤保险报销的是归公司还是个人? 因工伤在医院产生的费用公司全出了,但是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报销的是归公司还是个人?
因工伤在医院产生的费用公司全出了,但是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报销的是归公司还是个人
因工伤在医院产生的费用公司全出了,但是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报销的是归公司还是个人
详细案件经过 2011年6月18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本人在单位搬运设备时 被叉车倒下砸伤至右腿三裸骨折,经鉴定为八级伤残。由于做的是内固定手术,需做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 第一次手术住院时间,从2011年6月18日入院至2011年9月30日出院,医生建议休息两月,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工作。 单位支付费用; 除医疗费外,支
在单位夜班时从锅炉上摔下来,120送到昆山医院做简单处理后说让转至苏州大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可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由于没有床位,医院要求转至分院,分院是部队医院,相当于疗养院,住一个月后再进行手术,这个月产生的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范畴吗?
是不是只要工伤认定了,不管鉴定没鉴定上伤残等级都给报销工伤期间的治疗费用?
是不是只要工伤认定了,不管鉴定没鉴定上伤残等级都给报销工伤期间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