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由于受到威胁而不敢报警,追述时效的法律规定是否仍然起作用?
关于"追述时效"的规定有这方面的确切的规定吗? 如果受到威胁,而不敢报警,时间长了,是否仍然受"追述时效"的限制?
如果只知道犯罪嫌疑人的相貌,而不知道其他的任何信息,是否受追述时效的限制?
假设警察有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但是始终没有抓到人,那么过了追述时效后. 即使再抓到人了,是否属于超过时效的情况?
我同事在2006年6月借了他的朋友20000元钱(有借据,没写还款时间).2007年4月还款时忘了索要借据(借款和还款时均无第三者).现我同事担心他朋友再次向他索款. 因此咨询:个人间借款的借据有没有时效性,有无法律依据,是怎样规定的? 我同事向他朋友索要过借据,他朋友说借据已毁,他要他朋友写收条,他朋友说不会向他要二次款,我朋友
我父亲是一单位的出纳会计,他在95-98年以虚增,现金支票支取的方式动用了单位13.6万,虚增32笔,分16次取出,其中97年10月1号以后是4笔2万5。2002年单位给他换了工作岗位到其他科室工作,也免去了第一党支部书记。新刑法是97年10月1日颁布的,在这期间跨度了老刑法与新刑法,检查院是在2010年1月立的案,以贪污罪对当事人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刑事案件中院二审后,我一直在中院和高院申诉,但二个法院一直都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和答复。二审判决生效快二年了。我怕到时我去申诉,两级接待申诉的法官可能会已过时效为由不予接待。请问律师,是不是有这可能,在二年的时间里不断的申诉过可否作为时效中断。自已要不要负举证我去申诉过了。原因接待的法官态度很坏,不愿意
跪求1995年的工伤侄残,现在单位都没给我办工伤证和伤残等级鉴定,个人去办理过了时效.我该怎么办
单位是海东电力实业总公司的下属三产(海东汇浦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1995年5月17日出的工伤侄残单位给转成正式职工,我想以后的生活有保障了也行,可是现在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现在我个人去办理工伤证和伤残等级鉴定,又过了时效,找海东电力实业总公司把我往海东汇浦电力器制造有限公司推脱,我该怎么办?工伤和伤残还能鉴定吗?还
2009年6月24日因公出差发生车祸,住院半年,已认定是工伤了,回家休养到现在,请问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是不是只有这个月了,有没有一年的时间限制,如果鉴定出来后,可以要求的赔偿的时间是多长,如果要诉讼的话,诉讼时效怎么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