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育一小孩,今年将所需资料交由公司到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办理后社保局已划转近17000元到公司账户,但公司告知我只能领取4000多元,其余归公司所有。 根据〔2007〕130号《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中第十三条“生育津贴按照本人生育前12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除以365天再乘以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女职工的产假待遇。” 在生育期间,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500多),还不够扣养老保险、公积金等,期间所欠养老保险、公积金等在我正常上班后在我工资里扣回。也就是说在生育期间没有发放现金给我。 请问:1、社保局划转的17000元是否应全归属于我? 2、若这部分钱不全归于我,我应得到多少? 3、在产假期间虽然公司发放了基本工资,但扣除后我一分钱没拿到算不算给予了员工基本的生活保障? 希望告知为盼,谢谢。
单位给缴纳了生育保险,但是关于休产假工资发放问题上,单位提出按少的一部分给个人,就是基本工资不到社平的工资的,按基本工资给;基本工资超过社平工资的,按社平工资给。(社平工资这部分保险公司直接打到公司账面上5-5.5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是2001年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关系,2002至2008年我先后在企业中入股6000元,额外缴纳了风险抵押金2000元,2008年企业改革将原有地皮租与其它企业,因此企业让我回家待岗,其间没有给我开过一分钱工资,其间由于种种原因我与企业几次交涉,因为拖欠我的工资,所以企业逼迫我写下保证书,内容为企业有权与我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8月我怀孕
单位给员工在郑州市金水区都已办理了养老和医疗保险,一直想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市人保局说:“你们营业执照在区里,需到区里办理生育保险。”区人保局说:区里没有开展生育保险这项业务,无法办理,具体什么时候开展说不清楚。“双方相互推,两年时间已过还无法办理生育保险。请教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单位如果没有上交,我的生育经费改如何报销呢? 单位说产前没有假期,要求我严格上班,我们要上夜班的,劳动强度很大。如果身体不行就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急急急! 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生育保险问题,我是个市直学校的教师,生了小孩后,老公办出院时把发票放口袋里,当天一回到家就把衣服扔洗衣机洗掉了,发票成了一团废纸,什么也看不到了,其他的资料都齐全,就是少一张发票,社保不给办理报销,后来去医院查了发票的存根,然后复印了一份加盖了医院的公章证明,可是社保还是不给办理,
我是河北保定的一个私企职工,和单位签了3年合同,到明年8月到期。期满后我不想再续约了,那时如果我怀孕了,到生产时已经离开单位了,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工作,入职5年,买了生育保险,今年三月份我请产假3个月,学校以我买了生育保险为由停发工资,连基本工资都没有,找学校人事却再解释为生育保险已经有补贴了就不发工资。还有我是剖复产的最多能请假多久?请专家给予指导,深表感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