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8月17日进入一家工厂上班,至现在2010年6月8日,因薪资制度中的加班工资比平时(周一至周五)还要低,所以我拒绝加班,后被告知辞退,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被辞退,以前星期六和平时的加班工资工厂是不是应该赔偿?我应当如何做? 谢谢!
我于2009年4月在某公司工作,试用期3个月后转为正式员工,去年7月公司老总交给我一些准备新推上市的新药的产品资料让我做 ppt用,资料就放在我办公室里,(不是我一个人的办公室),2010年1月中旬老总见我没有完成ppt的制作,让我把资料交给其他人制作,但这时我发现资料少了一部分,老总勃然大怒,当时派了两个人跟我回家
我是在一家公司的分公司的项目部上班 ,正常上班8小时以外算加班吗? 还有我们劳务工除法定假日外有休息日吗? 同一工种,单位正式员工享受的出差补贴,夜班费。营养费等,劳务工可以享受吗? 谢谢解答!
律师您好:本人96年开始在A公司上班到10年2月,08年新合同法实行后公司把公司员工的人事挂在B公司,B公司和我签了个1年的合同到09年1月后就没续签,但社保有交到10年2月(挂靠B公司前没签过合同,没交社会保险,节日和日常加班没加班费)2月底A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公司经济状况不好不经营了,把业务合到B公司,而B公司接收不了
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又不给加班工资的%300是不是可以以后补休?
新劳动合同法中对法定节假日无规定,而旧劳动法中确有此规定,新劳动法出台后,旧劳动法废止?还是两个同时并存?例如我们是个小水电站,法定节假日都得上班,单位不给加班费也不给放假,能不能补休?补休是按照三天标准还是一天标准?如不能补休,应该怎么办?
我现在在奉贤一工厂上班快一年,是研发中心的工程师,一年里周六早上是必需加班的,周一到周五晚上的7点到9点也是必需加班的。公司没有支付任何加班费,又都没有打卡。工资条也拿不到。 如果我现在可以拿到非8小时工作时间来往的邮件可以证明公司加班吗??如果要搜集其他证据,都要收集那些证据,希望能得到答复。谢谢
劳动监察的时效是2年,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必须在2年内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我2008年10月离职,单位克扣我的加班费!可以去劳动监察吗? 能要回我的加班费吗??
老板通过e-mail辞退我,我提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我于2007年到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一份两年期固定合同,至2009年合同期满,公司一直未予我再签订合同,直至2010年4月,公司老板电子邮件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我打电话与其协商,他说我与公司之间没有合同,他也不会再和我补签合同,所以不属于辞退,只是通知我而已,还说公司准备清算。 目前我已有的一些证据就是当初的劳动
单位效益不好,一月只上几天班,不上班没有工资,最近又让工人自己报岗位进行考核,不报名的算自动辞职,一年赔偿800元,办理不了失业,请问单位能以这样的方式辞退工人吗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
一年的合同期到了,要是公司想要辞退我,公司要不要提前告诉我,还是随时都可以辞退我?有没有什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