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进入企业,11年转正时公司要求去培训英语,签了4年的服务合同合同上著名金额1w6,培训100个工作日。回来之后报销并没有报到1w6,而且所从事的岗位用不到英语,工资待遇不高不给承接项目,把我晾在那了。现在想辞职,问一下相关这个培训的赔偿问题
去年在一家服饰工作,公司招我时说要培训设计师,并且送我去培训了服装机器知识,在回到公司工厂后,发现这里没有称得上设计师的人,只是简单的翻版,环境蔽塞,工资待遇低,没有薪资体系,于是提出了辞职,由于已经过了试用期,公司要求我赔偿培训费,但是公司没有与我鉴定培训赔偿协议,在合同上只是勾画了培训赔偿这一项
我刚入职的时候,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培训,是软件培训。培训期合同上写的是90天,培训费用20万人民币。需要服务5年。但培训3周之后就开始实际工作了。 在90天之后,还需要我们确认结束时间,再签一次字。我也没有想直接就签字了。也就是在合同上承认培训了90天。现在我已经工作了2年,因为对公司待遇不满意,打算辞职但还要
苏律师你好: 我是2009年6月到一个私立的单位上班的,期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了10年的9月才正式签劳动合同,09年的7月和10年3月分别参加了两次单位组织的培训(也对外报名),09年7月的没有签协议,10年3月培训签定了培训协议,协议上写明我要为其服务三年,现在我要辞职了,单位让我赔偿两次的培训费用,我应该赔吗
我现在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求赔偿我在职期间话费的培训费用。在培训前后,公司并未说明在离职时需赔偿费用,也没要求鉴定培训协议。请问公司这样要求合理吗?改如何解决,谢谢!!!
你好,咨询你个问题! 最近向公司提出辞呈,曾与公司签订3年合同,现已经履行一年半!在此期间,曾参加了公司提供的培训,培训前公司并未向我说明“外派培训制度”,也未曾签订培训合同。但现在公司以“外派培训制度”为由,要求赔偿部分培训费!请问这合理吗,我该用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各位律师好!我的问题如下:我在2011年参加我公司集团总部的专项人才选拔,结果是入选,后来此专项培训分若干次的若干个项目完成,产生了将近三万元的培训费。由于培训费用先要我自己垫付,所以每次培训结束后都需填写一份培训确认书,公司财务看到此文件后方能报销费用。今年我想跳槽,但公司需我赔偿一万九的培训费(其余
2010年7月签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xx需要,甲方拟选送乙方到xx集团内部培训进行为期一年半的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为:管理制度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管理知识培训、技能知识培训,培训研修费用33000元由甲方负担(其中培训费30000元,培训津贴3000元一次性发放给乙方)。 2,xx须为甲方服务36个月。从xx-20
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且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否则赔偿公司5万元,在这期间,我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想要辞职,问:是否还是赔偿公司?不赔偿公司是否有权利不给办理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