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结婚前(1956左右),在本村购买了一处房子(称为1号宅基地)。后来在1993年左右,申请了一处宅基地(2号宅基地),并建房使用。而老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拆除。 前三年由于我弟已经到结婚年龄,而村没有办法批宅基地(老宅基地由于农村规则没有办法盖),将自己的菜地盖成了房子(3号宅基地)。 当时,盖2号宅基地时,其为一个3米深的坑(为6间,当时有我奶奶养老房一间)。后来规则照排后,房这边还有三间。村委主动提出给我们家(由于坑深没有人要),而我们只盖了两间,还有一间搭了一间大棚,放一些杂务。 现在,我们家9口人(父母,我们夫妻及一儿一女,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其中大妹妹已经结婚,另外一个妹妹和弟弟都已经到结婚年龄。 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拥有这三块宅基地吗?老宅基地不大,有3间房大小左右。 其中,上述提到的房为一般农村自建房(宽3米左右)。
现有一家合资公司破产,我公司想拿下该地(上海青浦) 该房地产权证上写着,使用权来源:集体土地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请问,若我公司不想吃下该公司,只想要这块地,是不是只要拍卖就可以了?那是否要先转化为国有土地才能出让取得使用权?? 另外,《物权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
我是泰安地区城镇的,我姐姐未婚先孕了,谁知在这次怀孕之前她已经有了个两三岁的孩子,天呐,我想问问法律对这样的情况是怎样规定的,具体要罚款多少啊??还有孩子上户口问题,请大家帮忙,谢谢大家了 我现在分数不高,出来贵站,刚注册了,我有分数后继续追加,恳求各位律师帮帮我,不是律师的也请给些帮助,很急,谢谢
我奶奶有一套房子,奶奶的丈夫已经过世了,奶奶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一直是我和我妈还有奶奶的女儿照护老人 奶奶的房子在5年以前就过户给我了,过户的时候只有奶奶的女儿和奶奶同意把奶奶的房子给我,但是我爸要分房子,说过户的时候他没有签字同意, 像这样的情况我能得到房子吗? 我爸是一个很不负责的人,回家就
2006年的事 朋友在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06年让我帮忙以购买其公司开发的房产为名,从银行办理贷款.说不用我交首付、还款,并在短期内就能还上,一切手续全由该公司办理的,我在贷款手续上签了字,但我手里没有任何文字手续. 09年,该公司老总携款潜逃,原以我为名义购买的房产已被其二次出售。 我的情况:已婚,但由于户口
在一九九几年时,村里大队说那些老宅子都收回去重新划分,大队说先收回去再给我们批新的宅基地.当时村里的老宅子说都收上去,何家也有一块和我们家一样大的老宅子.由于当时何家在村大队有人并看上了我家的老宅子就在没经过我家同意的情况下占了我们家老宅子两间房的地方(我家老宅子共四间房的地方);由于何家当时村大队有人,所
我们住了二十多年的老宅基地想要重新修盖一下,可县里说准备征用,有没有说确切的说明征用时间,我家现在已经把旧危房拆除正在修盖当中,县里来阻挠,不准我们盖,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县里要征用我们现在居住的宅基地是不是提前通知我们?我们在没有得到通知前是不是可以修改房屋?我们在修盖中途受到阻挠我们该增么办
我是云南的,我爷爷有4个儿子,爷爷有一块老宅基地,并在上面盖了5间房子,1979年爸爸他们兄弟4人分了家,爸爸分到2间房子,其余3人,每人分到1间.爷爷在1985年就去世了,爸爸也在2009年去世了,现在房子也还在.爸爸的几个兄弟都还活着,他们现在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并盖了新房子,就我爸爸没有宅基地,他们决定让我出点钱把那3间房子让给
我父母出生在农村,后因考学分配在城里工作(即为城镇户口),但按农村习俗,本村给父母分了280平方米的老宅基地,一直给别人租用,现在本村拟被征地、拆迁,请问:1、拆迁前为了索要更高索赔款,现是否可再建房?2、子女是否有老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3、拆迁时,无房老宅基地是否有补偿?
2002年秋,闫某(男,42)被怀疑酒后杀害一名与之有染的女子,公安机关于次日凌晨将其逮捕。闫某在审讯过程中才得知该女子被害。公安机关在现场并未发现直接证据,于是将闫某监禁,在此期间对其严刑逼供。带着手铐脚镣的闫某,被毒打了七天七夜,终因招架不住而招供。闫某自小生活和工作都很顺利,从未经历此类事件,原以为
我家在50年盖的老房子..是独家独院面积大概是19*46平方米..从后边到老房子有30米..从老房子到大路有16米一直没有建筑.前年在最前边盖的新房子...村里说着16米是集体的地方不属于我家的..法律规定房前屋后是杂样说的...我家盖的这个房子和法不?? 我门现在手里有1964年分家时候的吩咐...那上边有具体位置但没有数字..那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