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是县财政局的退休干部.死后国家发的安葬费和抚恤金共计2.7W于元.在提取了1W支付丧葬费后还不够,如今丧葬已经安排完毕,还欠下1.6W的外债.准备提取剩下的用于支付所欠款项.但是我后奶奶(没有工作.财政局每月给310元的生活费)去财政局闹了后,财政局不愿意在支出,而要我后奶奶的签字才愿意支付.请问这笔钱到底该如何使用
我姑姐自退休后一直与我居住,生病入院都由我为其支付,无子女,兄弟姐妹也都过身,年轻的时候曾结婚,但前夫在我姑姐还很年轻的时候已经过世。单位由于在我姑姐生前操作失误多发放了工资,需要在丧葬费里面扣取之前的一部分,问这一部分是否应该被单位扣除,理应丧葬费就属于丧葬费吧?另外,由于继承的规定,作为侄子,单
我爷爷是哈尔滨铁路局的退休职工,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入朝作战。于今年4月份因病去世,享年85岁。哈尔滨铁路局绥化工务段只发给2000元抚恤金,不再有其它的补偿。 请问律师这合乎规定吗?我要维护我爷爷的合法权利,国家哪个文件能解决此问题? 请给予解答,谢谢!
我父亲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2006年5月因病去世,劳动保险处发给10个月基本工资的抚恤金和600元丧葬费,后来听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去世应发20个月基本工资的抚恤金,按照人社部发[2008]42号 文件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
1952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退休(退休时是中学校长)。今年去世。县人事局发文,“其生前基本退休费为1193.64元。根据国家民政部民发[2007]64号文件规定,给予以上工资总额20个月的数额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共23872.80元,另发丧葬费2200元。” 查其工资表构成是:基本离退休费1203.14元+职务津贴800元+其它40元
青海企业退休职工去世不发抚恤金,河北河南等全国多数省都发放(冀劳社[2008]5号),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金。而青海省说企业都倒闭了,只发放2个月工资的丧葬费,不发抚恤金,青海企业退休职工去世不发抚恤金这种做法合理吗?
我同事的母亲去世了,他母亲是退休人员,想问下养老保险的抚恤金怎么领取啊,领取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啊?需要哪些相关手续?她交了15年能退多少?个人和单位交的全都能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