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我省企业退休人员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费和生活困难补助,不包括抚恤金。按照政策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参加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2008年9月1日,该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这部分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你们可通过单位劳资部门及时去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同时,符合条件的遗属享有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至2008年8月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农业人口遗属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月230元。
陕人发〔2008〕171号
这个政策已经落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