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想了解下,本人在苏州观前某服饰广场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 合同签订1年(09.10.3-10.10.2),租金,押金,管理费全部交清 但是市口冷清,导致市场一直未形成 店家陆续到期走人 终于到4月底,基本走完 我的店成为硕果仅存的一个 于是业主盘算重新规划,定位市场,并开始实施 我的店在这次重新规划中被强制拆除,未征得我同意,甚至都没打算联系我 10.5.2我到广场准备开店,却发现店已被拆除,几乎找不到踪影 找到管理方,给的答复是为了我店里货物的安全才拆的 就赔偿事宜,按合同上第十二条明确注明,“甲方因市场的设施及铺位改造需解除本合同,除退还乙方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外,另赔付乙方和未到期部分租金相同金额的赔偿金” 而我起初的要求仅是退还我未到期部分的租金、押金及装修费,这些都是我天经地义应得的 但这仅仅是合同的一纸空文,和我美好的愿望而已 管理方则一直推脱说老总出差,不能给答复 终于在今天(10.6.3),我们实在等不及他们老总何时出差归来了 管理方也算给予了答复,退还50%的房租,其他一概没有 理由是:反正没市场,没生意,你也是关门 请问这样赔偿是合法的吗?我该怎样得到我的权益? 谢谢
本人店面今年3月从上一任店主花3.5万转来,当时他和房东的合同期只剩半年,转让当天3方见面房主口头答应合同到期可以续签,9月到期房主不续签,12月3日房子被卖几天买主要收房子,店里还有几万元货物都是借的钱,恳请律师支招怎样通过法律把损失降到最低 谢谢
我们今年3月份租了这家店面做发廊,合同签了3年,房租也交到明年3月份了,现在房东突然要收回店面,付给合同上写着的违约金1200,但是我们光装修费就花了几万,如果房主要收回的话可以赔到更多吗? 我们生意刚刚稳定,可以拒绝搬出吗?
政府将一块地以招标形式兴建一个农贸市场,期限三十年。夺标后的承建商又将三十年的租期按门面租赁给甲顾客,甲顾客交了押金签了租赁合同。由于甲顾客有余款没有完全付清,承建商又将该门面租赁给乙顾客,请问:乙顾客与承建商签的五年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不受法律保护乙顾客向承建商缴的租金能以什么途径追回?
律师: 您好! 我于2007年3月12日与承租人乙签订过一份店面租赁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期间乙给店面进行了一定的装修,但是在2008年4月份,经我的同意转租给了另外一位承租人丙,另外签订了一份转租合同,丙对店面又进行了一定的装修,合同期到2009年3月12日,这份合同期满后,和丙又续签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期到2
原来租的店面,原有签合同,但这几年后来房东说不用签,但依然有跟房东租,到了最近他再三要涨价,而且还一
原来租的店面,原有签合同,但这几年后来房东说不用签,但依然有跟房东租,到了最近他再三要涨价,而且还一个月涨了8百,我们觉得一次涨那么多没办法承受!如今现在房东说要就租不要就收回房子!而且还不让转让?那这样怎么才能保护我的个人利益呢?
我2008年与房东签了5年合同,可才2年就要拆迁了,我是做橱柜的店里装修用了十几万,像这样的情况我能得到补偿吗?请马上给我回复,多谢。
我和一位房东签订店面租让合同,由于经营不善,我想转租,房东同意我转组的条件是让第三方加租,,店铺租金已经很高了,没有其他人很接受了,眼看我的钱要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