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租的店面,原有签合同,但这几年后来房东说不用签,但依然有跟房东租,到了最近他再三要涨价,而且还一
双方未签订合同,已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提前通知可解除合同关系。
房东要求涨价没有依据,你可要求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合同双方都在合理的时间(一般以提前一个通知为合理期限)内解除合同,房东的要求是其有些不合理,但这是其权利所在,你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合同只能承担不利的后果,转租必须要通过房东的同意才可以,除非你们有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你有转租的权利。
您好,由于你现在没有跟房东签订书面租赁协议,所以属于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双方在提前合理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都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关系。
如不清楚或有其它问题,非常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厦门 吴金荣律师 15960204053.
根据你的描述,由于你们没有继续再签订合同,这样就属于不定期租赁,房东只要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你不再续租,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至于你提到的转让,也需要经过房东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