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业工作,2011年休了病假5个月,今年目前在休病假。想休完6个月病假,然后办理病保。但是单位人事部门说由于去年休了5月个病假,今年连续计算,不能办理病保,今年如果休病假超过6月就解除合同。请问他们说的合法吗?法律上有规定吗?我目前得病中,需要帮助,请给位专业律师帮助一下,感激不尽.忘了说了,目前工龄不够10年,2003年参加的工作
问题一:病假和医疗期有和区别?是否是普通病假和住院假区别理解? 问题二: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是否都能享有带薪休病假的权利?若企业不发工资,后果如何? 问题三:病假可休多长?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问题一:病假和医疗期有和区别?是否是普通病假和住院假区别理解? 问题二: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是否都能享有带薪休病假的权利?若企业不发工资,后果如何? 问题三:病假可休多长?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专家您好!我最近在医院查出患有腰间盘凸出,医生给我开了一个月的休息证明。现我拿着证明去公司请一个月病假。可是公司不批,理由是这病不需卧床动手术,不得请病假。要请假,只得请事假,且最多请7天。请问公司的这说法是否合理,我该如何为自己争取权利?
律师你好:我于去年11月27日因工受伤,现在家歇病假{有工伤证},由于我的工资是保底工资 600+效益工资.可单位现在每月只发给我600元工资.请问律师我在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谢谢!
我是乌鲁木齐市一家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想咨询职工请病假如何扣工资?如何界定的?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出自那个法律文件哪像条目规定?我要搞清楚这些细节是为了当职工质问我为何这样扣钱时,我好有法律依据出处给其合情合理的解释。谢谢!
您好!我们企业因响应退城进园,与原公司买断工龄,与新公司签订新合同(同属一家总公司)。现如果发生病假,那病假工资计算依据的工龄是按新工龄还是可以连续以前的工龄?
国家已经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现在企业对员工实行经济处罚是合法的吗?有律师说: 以劳动合同法为原则处理;可以根据公司的制度决定;可以处罚,必须依据企业已经颁发生效且员工知晓的文件。 这样的话,如果公司制度决定某一指标未完成就可以处罚50%,如果有几项指标未完成就可以合并处罚加起来为零,甚至是负数,
我想问一下,企业找到个人说是要同时承包给两个人,利润每人15%,公司要70%。本来企业就有债务,而且还拖欠工资。我想问的是,这个比例合理么???对承包人是不是不利??加之,原本企业的问题,如果承包之后,以前的债务是不是会转移到现在的承包人身上??或者在这种情况下本身就没有办法进行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