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要解散我们小组,对我们采取分流,让我们做我们不喜欢的工作,工资比现在的低的多还说要么做,要么就自动离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工资比我们现在的最低工资恳定是高出的,但比我们原刚位的低了三分之一。
公司,我们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申请仲裁对我们有什么样的利益。
我在2008年9月2日在北京进一家公司(上海还有一个分公司),公司规定因要求对新来员工进行实习三个月后合格后进行转正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北京实习三个月后转正(未签合同),转正后公司为了以后的发展准备调我去上海成立一个部门。当时公司考虑到快过春节了,就叫我过完春节后直接去上海。 2009年2月春节假期后
我在一家销售行业公司上班,试用期6个月,上班2个多月业绩就在公司排第一位,可在我没做错任何违纪的时候,直属领导可能是因为顾忌还是什么等原因就勒令我辞职,我的很多佣金还有冠军奖金都还没有发,不知道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公司没月加班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时间,且我劳动合同签了却没给持有一份,到期也没通知我续签.不知道我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获的赔偿吗
2009年4月公司为我们进行了培训,培训费4000元。2009年12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3年合同,同时公司又要求我签了一份培训合同,规定在原劳动合同基础上再续签一年,一年内离职需赔偿公司8000元。现在我向公司提出离职,我是否真的要赔8000元?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