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员工多次违反劳动纪律,也做了思想教育和相应的处理决定,但该员工是屡犯劳动纪律,只好做出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请问单位该怎样与其办理手续
我公司于2008年9月与该员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2010年上半年的时间中,该员工多次在上班时间与其他同事闲聊,经过多次教育并没有改正,因为我公司属于生产制造类企业,这样的情况会造成一定得经济损失,降低工作效率。所以于2010年7月对该员工进行了解聘。 该员工提出对他进行赔偿,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
我公司于2008年9月与该员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2010年上半年的时间中,该员工多次在上班时间与其他同事闲聊,经过多次教育并没有改正,因为我公司属于生产制造类企业,这样的情况会造成一定得经济损失,降低工作效率。所以于2010年7月对该员工进行了解聘。 该员工提出对他进行赔偿,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
我公司规定旷工5日即视为严重违纪,我们是否可以根据公司考勤表直接与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将解除通知送达给员工本人?有没有必要事先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比如给员工下达“上岗通知书”,等他过期仍不上岗再处理)?
本人于1995年参加工作至今,为全民合同工,因单位人事调动,本人欲辞去工作,是否可与获得单位经济赔偿。
因为违反公司纪律被解雇了,请问这对下一家找工作有多大影响,会不会在人事档案里有记录,另外如果下一家做背景调查,能查出我是因为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雇吗?请问一般HR都会怎么回答背景调查的问题~谢谢
公司为我交了三年的保险,合同期到12年年底的,我现在向公司提出辞职,但是我让公司帮我出具是公司辞退我的证明,,上面公司的原因写的是:现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纪),这样我还可以领到失业金吗?
在一个私企上了10年班,负责劳动纪律,人力资源部,本人没签劳动合同,今后,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辞退咋
我在一所民营医院上班了10年,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待遇,现在单位院长(法人)也比较信任我,任我办公室主主任,具体负责行政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院长办公室、人事部、劳动纪律、安全保卫管理等等职责),我单位员工一个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等待遇,假如以后因劳动合同、保险待遇引起纠纷的话,责任能牵涉到
我在北京星海钢琴厂工作12年了。2008年11月1号和单位签了一份5年的合同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由于本人在2012年1月--8月份迟到40于此矿工4次(按照单位的员工手册第几条我忘记了,单位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是否能给我补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