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资格审核没有通过,但已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是否还有效?
本月初,我在朝阳区看中一套二手房,签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定金和中介费,然后中介要资料开始网审(购房资质审核),一周后通知我没过,原因是社保未连续满五年,但之前我一直以为累计满五年即可,签合同前,中介也直说社保满五年就行,没有说连续。然后现在又用我的个税完税证明满五年去申请审核,正在等结果,而在结果出来前,按照合同约定,我要付首付款了。我的问题是:
1、如果通过个税完税五年申请仍未通过,那合同是否还有效?如果无效,定金和中介费是否应该还给我?如果有效,会是什么情况?
2、合同中并未写明从签订合同到网签的时间要求,但从法律、政策的角度来讲,从签订合同到网签有什么时间要求,指政策上或法律上的要求。
法律政策是否允许我满足买房资质后,即社保联系满5年后再网签,再进行后续的买房流程。
另外,我签的补充协议的违约责任中,有如下要求
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材料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不知道我购房资质不够,算不算我提供的材料无效?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定金交了一万,也签了合同,并且把中介费也交了,总共交了3万多,眼看要付首付了,可现在钱出了点问题,凑不到首付款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如果说不买了,是不是卖家和中介都不会同意?我该怎么办?急啊!该怎么办啊,请教,谢谢!!!
我买了一处房屋,在未进行房屋过户的情况下,就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付清房款,我想问的是,这份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过户的情况下,我是否已经是这所房屋的主人
请问一般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在法律上有默认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如果卖方单方拒不履行合同,拖过某个期限后,合同是不是就自动作废了?卖方就可以一房二卖了? 卖方单方出拒书面违约声名后,是否有权一房二卖? 如果有,请问这个有效期有多长?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中介未告知交易中涉及的费用,该合同是否无效?
我是二手房的买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我一直追问中介在交易过程中会出现哪些税费,中介说了:代理服务费、代书费、过户费、贷款费、契税、土地出让金,但在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成交确认书》、《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并已支付了中介费(3万多元),支付给卖方定金5万元后,卖方提示在交易过程中
在二手房中介与卖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不按合同办,是否属于违约
前几天我在二手房中介与卖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定金,等待房主去银行还完剩余贷款然后过户,但是现在房主不想按合同签的价钱卖给我了,还想让我再多加几万,还说如果不给他加钱他就拖延此事.我想问一下律师房主是否已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谢谢!
我与卖方私下签订的二手房没有公正但是有证明人,已经付给卖方定金,在卖方同意后房屋进行了装修,现在卖方一直不办理过户,但是卖方也不说不卖给我,只是说等他的房屋公正办好了再过户,也不让我入住,什么时候能公正没有定期,我是否可以入住?是否可以起诉对方退还定金和房屋装修费?
本人在买房时不是房屋所在地小溪塔鄢家河的村民,现由于婚嫁落户于鄢家河村,农业户口 买房时协议有5分自由地由我方自己管理,耕种。截止今日本人已经耕种5年余,当下有人建厂需要租用其中的2分自由地,卖主收取了租地的租金,要求用其它土地交换否则就返还。(协议没有写明是哪一处地,也没通过村委会。房屋是2004年买,20
一家开发商要安置被拆迁户,在建安置房时使用的土地不足,与我协商拆迁我的房子,答应安置我一套房子并按市场价格卖我一套,我同意了。但在签协议时开发商在安置房协议上盖的是县拆迁安置办的章,卖我的那一套只是开发商个人的签名。两年后交房时开发商不同意卖我那套房子了,理由是1开发商签名是个人行为,他不是开发单位
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 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伍拾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时,由乙方依法向国土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使用的相关手续,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归乙方使用. 但国家根据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文乙方是买方,已经办好了伍拾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