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不是贷款人,共有人是贷款了,贷款了70%,共有人即贷款人占房屋份额多少。
我家是农村宅基地,我爷爷于2000年去世,遗书是写奶奶继承,我们家有2个姑姑还有我爸。房子是由爷爷奶奶姑姑共同建筑。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爸把房产换成自己的名字,在2000年又去银行贷款1000元。 我爸长期赌博,不顾自己和家人,妈妈也离婚。我爸欠巨额赌债,现在任然赌博,还骗了家人好几万。 现在的问题是,我努力
共有人的份额赠与他人,构成我提出分割共有房屋的“重大理由”吗
房屋与父母共有,产权在我和母亲名下,我想分割共有房屋,《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父母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其它子女后属“共有的基础丧失”吗?我能以父母的份额赠与给其它子女作为“重大理由”吗?
我是再婚的,结婚十多年,老伴因病去世。原来我们一直住在平房内(四间带院)。现因为平房拆迁要安置楼房。拆迁安置协议中乙方不是我的名字,是我丈夫儿子的名字(我让他代理办手续的)。这样法律上是否房子没我的份了?我想改成我的名字,如何改?还有安法律安置的楼房我能占多少份额?谢谢!
关于共有房产过户的问题,把两个房屋共有人其中一人的份额过户给另一人
我和前男友之前买了一套期房,有房贷,首付是他付的,我和他是房屋共有人,也是共同还款人,我现在和他分手了,为了避免我俩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想脱离出来,现在房子下来了,想趁办理过户的时候把房子过给他,他现在的意见是:先签份额协议,我尽量占很小的份额,然后办理房产过户,把我那部分卖给他,因为我的份额很小,契税
请教:我朋友在1984年结婚的时候,与公婆住在一起,然后在1990年置换为两套单独的租赁公房,一套是她公公婆婆居住,承租人和户主是她公公,有她婆婆和儿子户口;另一套是她们一家三口居住,承租人和户主是她老公,她的户口也在里面。1994年她们将两套公房买下,原公婆居住的房屋产权人属于她公公,她儿子的户口仍然在里面,
父亲福利分房,当时同小儿子一个单位,两者缺一不可。房改小儿子贷款买下此房,房证仍是父亲的名字。后来单位给小儿子宿舍,宿舍动迁单位已给补偿款。小儿子已买房搬走,他本人户口仍在。现如今父亲已不在,也没有遗嘱,小儿说房子他占一半,母亲一半,其他子女暂没份,等母亲不在才能平分母亲的份额对吗?
结婚后,男方支付首付款4.5万。后又以男方贷款10万元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女方应得多少补偿?谢谢
结婚后,男方支付首付款4.5万。后又以男方贷款10万元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女方应得多少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