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在计算业务提成(已完成的项目)时要扣除所有项目的交通费用,包括已经完成的项目和未完成的项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工作时必须统一着工作服装,所以公司给员工定做了工作服,但是现在因为个人原因要离职,公司却要扣除工作服装费,请问这是否合法?谢谢帮忙解答!
我是上月19号离职的,这个月15日发上月工资时公司算我上班16.5天;我本欠公司6.5天的班,现在说超过两天就按双倍扣;还扣过年发的酒钱,说正式员工自动离职,之前的所有福利都要扣,而且6月份的保险补助也没有发。请问这些都合法吗? 每月五险基数公司补贴360元,由于我自己有买保险,公司规定不买保险只要说明情况提交申请
业务员在职时,公司有一笔奖金,是鼓励员工长期发展的,留存公司。离职时给了员工一份《奖金确认书》,上面写着:“若该员工辞职,三个月后可领取。若期间做任何有损公司名誉和利益的行为,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基金。我公司并有权追究相关责任。”该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即到同行去工作,利用原来的老顾客进行产品的销售。这是否算
因工作原因公司要求员工统一着装,于是跟公司签定了协议。从工作服发放日起须为公司服务两年,如未满两年员工当全额购买工作服。 如今我想辞职,公司要求我全额购买工作服是否合法?
我今年4月11日进的山东金正大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刚进的时候就签了合同,自费体检等等完整办理了入职手续。在5月20号的下午因为与大区经理在业务上的不同意见争执,其短信通知我明天开始不用干了。并且不接我电话,也没告知我需要办理什么离职手续,是我自行问了人力资源部后按要求办理的离职手续。6月10号前经过我的几方
公司需要概预算证,强制我们报名,参加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强制签订,内容我没有仔细看,协议也没有给我一份,但是我签字了,公司按照协议,要求我偿还培训费用1200,另一方面,公司从去年开始长期不按时发工资,是否可以维权
本人于04.03参加单位组织的一个关于体系认证的培训,费用1800元,在单位工作四个月,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劳动合同,仅仅签订了一张培训协议。协议约定,培训证书两年内不得转出公司。(本人离职时没有要求证书转出公司)后来因我不同意转岗,我提出离职,离职之后公司扣除我900元培训费,请问合理合法吗?
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要扣除服装折旧费,请问是否合法?因为公司工作性质原因,进公司后一直是在外地的项目部,离职回来的车票公司不予报销,是否合法? 进公司的时候公司制度宣贯《管理规定》,里面要求不满年限要扣服装费,参加培训的离职时要扣培训费,请问是否合法?
在国内的亲戚出了车祸,动了很大的手术,所以费用不少。就想了解一下医疗保险是纯报销普通病变,还是意外造成的病变也能一并报销? 还是医疗保险有不同的条款?由于我们在国外,对国内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所以想咨询一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