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苏州园区要转一家茶餐厅。这家茶餐厅位于居民区附近,之前茶餐厅都有营业执照的。现在我要做法人变更,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说饭店距离居民区30米,不给我们审批。我在网上查到,说可以与居民区的居民协调,如果大部分居民同意,即可审批通过,是这样吗?另外,这家茶餐厅之前由于拖欠员工工资,老板携款逃走,现在法院在处理此案,法院那边说我们转此茶餐厅的话,他们可以出面与工商局商谈。这样能谈成吗?
如果可以,是要居民总数的几分之几同意,才可以?
我的一个同学是农村的,她的邻居在兴建房屋的时候由于高度和距离的原因,使得我同学家的房屋无法得到正常光照,我自学过一部分法律,记得《物权法》里对采光权进行了规定。那么请问律师,我同学应该以什么途径、什么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之前提请过村委会调解无效)?如果提起民事诉讼胜诉的可能有多大?
1,老式新村沿马路的底楼开饭店,有营业执照,不过是不是合法获得很值得怀疑(居改非的手续没办过,环保也不太可能批)。 2,营业到深夜2点多,扰民的问题是否可以起诉 3,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有责任,可以作为连带被告。如可以是什么部门?工商,城管,环保?
大家好! 问题1,小区在开发建设时,没有建设供餐饮等用的专用烟道,那么小区门面可以用来做餐饮吗?如果可以的话,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问题2,如果开发商在小区开发建设时,没有涉及供餐饮等用的专用烟道,且吧门面租给别人做餐饮,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如果是的话,责任该如何界定?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两年前我家对面办了一个琴行,每天都有学生来培训,尤其是周末一整天有练琴,唱歌,打架子鼓,琴行的老师还有用扩音器,声音非常大声。现在,我即将升入高三,功课繁重,实在无法继续忍受下去,曾找过琴行老师说明情况,但他们并不重视。我真的很需要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我该怎么办?
我公司对外承揽了一工业厂房工程,自做主张给建设方加盖了一层,遭到对方起诉后造成企业损失尽百万元,公司经营本来就很艰难,不知算否重大损失,职工怎样维权。
请问这种情况能签定委托书吗? A跟B是恋人关系(没有登记),共同购买期房一套,后因两人恋人关系结束,B同意将房子的给A,A同时给B一些经济补偿,两人已签定协议(内容:A已给B 60%的现金,房子全更名成A后再付款40%)。 房子到2010年底到期拿钥匙。这种情况下B可以写委托书由A全全代理所有收房的手续吗!
你好!本人现在要转一家茶餐厅。这家茶餐厅位于居民区附件,之前茶餐厅都有营业执照的。现在我要做法人变更,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说饭店距离居民区30米,不给我们审批。我在网上查到,说可以与居民区的居民协调,如果大部分居民同意,即可审批通过,是这样吗?另外,这家茶餐厅之前由于拖欠员工工资,老板携款逃走,
我结婚有好几年了,有两个小孩,因为各种原因其中一个小孩子不是自己老公的,现在老公知道了,我们准备离婚,财产这些我能拿到吗?还有属于我和他共同的小孩给他我需要付抚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