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网上发辱骂我性质的帖子,并有图片和电话,没有姓名及其他信息,造成很多人发短信骚扰我,我已经将帖子截图,但是没有来得及公证,我有怀疑的人,但是她不承认,而且现在帖子已经被她删除,我现在去警察局报案还能不能要求警察查出发帖者的个人信息?如果要控告她还需要什么证据?
帖子已经删除的情况下,我的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公安机关能通过IP确定是谁么?
2000年3月31日,我从县财政局对外拍卖的土地中购得一块土地,已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当时买地时已耗尽了毕生积蓄,2002年6月1日待有了点钱后,到县建设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建手续时被告知,我的土地不能建房政府重新规划,原因是当时政府看到了此块地的商机
劳动者面对招聘方打出的“工资面议”,应如何维权,他们是不是侵犯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很多招聘单位在工资方面打出的都是“面议”,这一行为有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个人认为招聘单位应该把工资写在明处,而不应该有意的遮掩...,我觉得他们的行为侵犯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如何来维权呢?
本人在北京大型超市工作,在买排骨的时候,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打了个小价签,把原价37元的排骨打成27.20,在结账的时候被防损员发现,结果他们没经过我的同意,给我出了一个公告,说我是盗窃,还上全市商业网通告,还把公告公开张贴,还公开开除我,可我跟超市没有劳动合同,只跟厂家有合同,他们这种行为对我构成侵犯名誉
该原址是三层沿街商业楼,已拆除,准备筹建7层商业楼,对周围居民的通风日照都有严重的影响,而且居民楼的价值也受到严重的损害,我们12户居民经过2个月的上访都没有给我们任何回应,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谢谢
哺乳期从事120院前急救或夜班而被迫停止哺乳。前几日120在高速路上出车祸而严重影响身心创伤。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否申请调换工作,女性不适宜从事120劳动强度。
本人在1992年参加广州市国家合同制干部考试,并于同年入职,当时是聘任制度国家干部(有聘书),事隔10多年才发现,单位在我入职后5年内一直按办事员工资待遇发比我,而同一期考试并一起进入单位的人却是入职时便享受科员待遇,请问我应该如何去维权,将我应享受的工资待遇拿回来呢?途径如何走叫呢?
本人于1999年由于国家水利建设失去了所有承包耕地,当时政府没有进行安置,为了生计于2006年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在区农委管理部门的帮助、引导下。本人通过村委会和本村村民协商租用了几亩地(签订了租用合同),搞了一个小型养鸡场维持全家生活。2009年在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以及农业管理部门大力支持下、协助下领取了《
邻居侵犯相邻权、共有权,法院立案后迟迟不解决,我该如何维权?
邻居擅自将进户门外挪,经沟通无效后本人3月21日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法官先是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发通知给被告,后来我多次追该法官,他于7月20日通知了被告进行调解。调解后原本定在8月1日的开庭到现在也没开庭,法官先是说没空,后来说我不应作为起诉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或者房产开发公司出面进行起诉。据我所知,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