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政府部门侵犯我的权益,如何维权?
政府部门侵犯我的权益,如何维权? 2000年3月31日,我从县财政局对外拍卖的土地中购得一块土地,已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当时买地时已耗尽了毕生积蓄,2002年6月1日待有了点钱后,到县建设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建手续时被告知,我的土地不能建房政府重新规划,原因是当时政府看到了此块地的商机,这样我就走上了漫漫维权路,到现在还不给我们一个说法,时任县委书记秦国明因经济问题被判刑,现新书记及县长也是一路货色,不为民办实事。今天(2010年1月17日)我发现建设局建排污管在我的土地上建有一个排污井,他们的行为已侵犯了我的权益,我该如何维权??还有县府强占我的土地(美其名说重新规划)实在的强抢豪夺,我如何才能与他们谈判,我现在有何路可走??请指点迷津,我实在无法等下去了,请你们帮我一家解惑吧!!!!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苏庆焜(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0-01-17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