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为员工缴纳一金合法吗?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一金吗?
1.自离能扣工资吗?2.试用期间公司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吗?
2015年4月入职东莞某单位,签了合同(公司公章模糊不清),试用期三个月,已转正。公司计划11月底或12月初搬至深圳,我任职的岗位在东莞会取消,可以选择去深圳做同岗位,也可以留在东莞做别的岗位(具体能提供什么岗位一直没说),因为公司发展不明朗,自己11月初申请3天后离职(离职原因写的个人原因),未获批,要求提前
马上还有一个月就退休了,但是企业在2008年才开始缴纳社保,实际2000年就在公司上班。现要求企业补缴前期的社保费用,企业拒不缴纳。到劳动监察大队咨询了一下,窗口的人说社保是2011年才开始强制缴纳的,现在只能到公司协商,请他们帮忙办理相关补缴的手续,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我该如何维权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以此为由离职并要求赔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以此为由离职并要求赔偿金吗?和公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满一年级后买保险自己出大头,公司出小头,工作快满一年了,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和补缴社保,补缴社保全由公司出吗
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该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可以要求补缴或提出中断合同
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该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可以要求补缴或提出中断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