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个门面,合同上面积是50多一点平方,后来经测量房产证上是70多平方。合同上有这样一条: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款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现在他们要我把多出的面积部分出一半的价格补上,或者把多出的部分在隔出来。请问这样行吗?有没有其他的办法?是不是可以依照某条法律规定只出多出部分的百分之三就可以了啊?或者直接退款不要了?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在威海后峰西村汇峰.山海郡楼盘买了一套顶楼带阁楼的房子,当时房屋合同签订如下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 第 1 种方式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以房管局测绘为准,多退少补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
我去年11月份买了个房子当时买的时候比较急没怎么详细问买的是顶楼买的时候也说没有阁楼但是现在建好了成复式的了开发商要求我们把多余的面积按照当时房价买下来或者换房退房 现在问题是这样的 开发商的原始设计是复式的结构 层高是2.7 但是当时买的时候他们没有说明,沙盘和建筑格式也不是不一样的,当时买的时候看的是
我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为128,交房的时候开发商称产权登记面积为131,要求我补交所差几个面积的房款,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是以套计价,规定了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百分之三的误差多贴少补,并注明以套计价不使用此条,请问我需要补交房款吗?
律师您好;案情如下; 儿子自从有其房子就与父母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父亲单位房改时儿子拿出3000千元钱作为买房费用,但是父母有做账面记录,现父亲去世,没有遗嘱,母亲私自销毁账本,拒不承认儿子曾拿过3000元买房款,并多次要改其房产名字为自己,在不被同意后,不断制造事端挑起是非引起争执,现母亲以儿子儿媳多
我买二手房,签定的合同的时候交了1万元定金,约定是第二天过后付款,第二天钱没有到位,就过了几天给房东说继续屡行合同,房东口头同意了,结果现在房东说不卖给我了,这个咋个算?算哪个违约,交了的定金要的回来不?
我于今年5月通过链家中介与A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已付给A定金3万和中介费6万。此房当时为A父亲名下遗产,A持有遗嘱,但尚未办理继承手续,故在合同中双方约定“A如未能继承取得该房产,三方无责并相应退款。”10月24日卖主通知我,已通过法院调解与其他继承人达成一致,房产归A所有,约定付给其他继承人相应补偿款。但是在A办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个门面,合同上面积是50多一点平方,后来经测量房产证上是70多平方。合同上有这样一条: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款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现在他们要我把多出的面积部分出一半的价格补上,或者把多出的部分在隔出来。请问这样行吗?有没有其他的办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