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上班一直没和公司签合同,我是08年2月分上的班12月份被公司解聘,公司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我,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或要求双倍工资.
事业单位的外聘人员,以往是签合同的,从2009年一月开始没再继续签合同,然后由于单位改制,要解聘这些外聘人员,但是请问一下外聘人员能得到什么补偿?还有社会保险怎么办?谢谢。
各位律师,下午好! 本人在佛山市某保险公司任职出单员已经有五年了.于2008年3月有了BB,公司4月份说调我去做业务员,什么工资也没有了.当时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满期日在2010年6月18日.我不服,到了劳动局申诉.后来劳动局找了我的经理,那调职这件事就不了了知.现在我还在哺乳期,我的儿子只有8个月.昨天经理又开会说要调我去做业
2010年7月30日,公司领导突然找我谈话说公司觉得我不适合在此工作,无故要将我辞退,要求我在8月15日离职。此时我在公司工作了1年零2个月,合同是一年一签,2010年5月份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只给我一个月的赔偿金是否合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我该如何要求公司合理合法的赔偿?
我是一名国企的正式员工,在该公司已经工作一年,如果公司理由不充分的解聘我,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我现在知道的是,应该是一个月的薪水和两年的失业金,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别的赔偿,还有就是我的一些证件都是花自己的钱考的,如果公司解聘我,我的证件就没什么用了,如果公司解聘我,能否赔偿我考证件的钱。
我是一名国企的正式员工,在该公司已经工作一年,如果公司理由不充分的解聘我,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我现在知道的是,应该是一个月的薪水和两年的失业金,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别的赔偿,还有就是我的一些证件都是花自己的钱考的,如果公司解聘我,我的证件就没什么用了,如果公司解聘我,能否赔偿我考证件的钱。
现我公司决定解聘大部分员工。 我与2008年11月进入公司,试用期一个月,2008年12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未与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但是照常工作,一直到2010年12月才与公司又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到2011年12月。 2011年3月1日,公司提出解聘,但未接书面解聘通知。 在职期间
我于2010年8月进公司,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于2011年3月被公司无故解聘,所在的公司是英国一家公司在中国没有注册的办事处,我能要求赔偿吗?能够得到多少个月工资的赔偿,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吗?
2011月4月12日新招聘普工1名,口头告知试用期为1-3个月,公司规定社保是在满试用期后才买的;在工作一个月后公司看他在质检、品管方面比较有经验,就破格提拔他为生产部品管员一职,试用期从刚进公司之日算起;干品管工作近一个月左右其在产品质量上面发生很大问题,给公司造成1万多元经济损失;公司认为愿意给他改正错误的
我于2011年3月进入公司试用一个月后转正 签署劳动合同期限1年 (合同工资为5000元/月) 一直工作至7月底,现在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我经验不足 不足以胜任该工作 要与我解聘 我现在可以怎么办 能得到 我于2011年3月进入公司试用一个月后转正 签署劳动合同期限1年 (合同工资为5000元/月) 一直工作至7月底,现在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