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62岁,现在因家庭纠纷要与其老伴离婚,我母亲是带我改嫁过来的。我现在已经结婚。请问他们离婚后,我又没有赡养他的义务?
女方为天津人,男方为外地人,婚前男方在津没有房产,现育有一子。因为女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出于对男方的精神赔偿,女方在双方制定的协议上写明愿意支付男方十万元的精神赔偿金作为离婚后男方购置房产的首付,且孩子归男方所有。这个协议并未经法律公证,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结婚时,新房为女方父母所购,户主亦为女
父母有5个子女,父母离婚后其中2个子女随母亲到外地生活,六十年从未赡养父亲,未给一分钱,父亲一直和3个子女生活在一起,重病二十多年全由三个子女照顾,现在未赡养的2个子女要求分的父亲遗产合理吗。
父母年事已高,母亲善良本份,父亲嗜赌成性.多年来劝阻无数赌咒发誓亦无数,一直以来常因为钱的事情争吵,因为孩子的问题一直没有离婚,如今独生女儿已经成家在外地,父亲最近除外打工挣钱,将钱拿去赌博深夜不归,母亲气急交织身体不好,女儿欲劝其离婚,母亲欲随女儿到外地居住,请问女儿应该如何履行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附:母亲身体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不久的学生,父母在上个月刚办完离婚。由于我身有残疾,所以父母将一所房子和一笔钱给了我,父亲只要一所60多平米两室一厅的房子,而母亲什么也不要所有的都给了我,在离婚协议上也规定我与母亲一起生活,但是父亲在为离婚时将爷爷奶奶的房子出租,并将他们安置在上面提到的父亲所得到的
父母在其女儿幼年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但母亲在其幼年时送人收养,但并未跟养父母确认领养关系。现女儿成人,还能跟养父母办理领养手续吗?需要对亲生父母尽赡养义务吗?
自1997年左右女儿十岁起,父母离婚,女儿判给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提供10元抚养费。后因上学问题又和父亲及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父亲这方要求母亲每月提供女儿三百元的抚养费,并支付女儿学费。2000年母亲再嫁并又生一个男孩,父亲没再娶,后又罹患精神分裂症,行为能力较低,因女儿工作在外地,以后父亲只能送至养老院代为照
15岁父母离婚,父亲再有尽过赡养义务,也没支付的抚养费,现在父亲反过来说法律上我有赡养义务,要让我提供住房和经济,这合理吗?法律上我有什么办法吗?求教了!
我和老婆从谈到现在8年了,父母一直反对,嫌弃我老婆是农村户口,前年我们决定结婚,父母把我赶出了家,婚礼是我和老婆自己办的,当时住在公司的职工宿舍,知道现在老婆怀孕7个月了,父母还说孩子和他们没有关系,我有个姐姐离婚了没工作一直和父母一起住,很多次对我说家里的三套房子都是她的,父母她养,不让我回家,请问如果
老人有4个女儿,老人年事已高,需要人照顾。其中一个女儿A,丈夫已去世,独自一人生活(务农,生活费用基本靠儿子支持),其他三个女儿家庭情况正常。 虽然,从情感上讲,女儿A一直靠儿子的经济支持来维持给老人的赡养费用(包括医疗等费用)。但请问,纯从法律来讲,女儿A需要和其他三个女儿家一样,平等支付一切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