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潍坊某事业单位工作,大学毕业后只签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双方约定,试用期12个月(招聘简章上规定的),尽口头约定服务5年,未签聘用合同,劳动试用期至2010年7月16日结束,我分别于2010年4月1日,7月9日提交辞职报告,但单位均以待领导决定为由,不给我答复,现已过试用期,辞职这件事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先生: 您好! 我是一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基层医生,现在院里欠着我们2009年9,10,11月共3个月的工资,另外,我们2007年刚入院时还交了3千至1万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及建设集资5000元,风险抵押金口头约定是3年内返还,还有进修费及约定进修完后返还的30%工资都没有给,现在院长又换了,新院长又不想承认进修
见习期只有800左右,要压一年,这一年无绩效工资,无奖金、无过节费;转正后只有底薪+绩效工资,约2000元左右,以后增长缓慢。问1、上述内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2、收入在西安市城六区的全社会中是否偏低3、陕西省直属事业单位工资有无上涨可能(如短期翻倍可能)
我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与1950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职于空军2742部队,担任通讯兵。参军4年后复员到地方湖南省福田茶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退休证,上面标注退休时间是1993年6月。革命工作年限是36年。职务是工人。现在的退休工资是每月1207元,请问,这个工资有问题没? 在线等答案,有热心的律师朋友也可以加我QQ联
我是一名县水利局下设乡镇水利农机站干部,从事水利工作已15年,取得了助理工程师职称,工资也按助工水平发放,但今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的人、财权全部下划到政府,参加政府统一竞争上岗另外的岗位,现在,县人事局在套改工资时,按2007年工资套改政策将我的基本工资降了100多元,理由是我已经没在水利岗位工作,不能认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女教师,产假期间学校把该假列为事假,不计算绩效工资。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中要保护女性员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女教师,产假期间学校把该假列为事假,不计算绩效工资。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中要保护女性员工“四保”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