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公司2016年11月19日与一女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至2019年11月20日止(三年),2017年2月起该员工怀孕、保胎、生产,一直休假到2018年3月(现在哺乳期)期间工资一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由于今年公司布局重新调整由个人承包,现任老板不想聘用此人,对此如何赔偿?
几个月前公司准备部门及岗位调动,跟其他同事谈话中称如不愿调动会辞退并进行补偿。近期公司找我谈话,本人表示愿意接受部门内部调动,公司的意思大概是需要无条件服从公司任意岗位调动,如果不同意调动方案,公司将以绩效考核不合格辞退我,不支付任何赔偿。如果不同意,领导称公司会逼我走。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以及
公司一个做销售的员工入职8个月,无任何业绩,日常工作也完成得不够理想。现在怀孕4个多月,更不可能有业绩了,现在公司资金紧张,销售人员很多不产出,想要精简人力,保留业绩好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这么怀孕的员工,应该按照什么方式赔偿?
我在某公司工作将近两年,签的劳动合同是五年,现公司组织架构有些调整,工作区域从南宁调整到昆明,我不同意去昆明也不同意转岗,公司要求我自己提出离职,这个合法吗?如果不主动提出离职,他们会直接给我开具辞退通知,我可以要求他们补偿吗?如果可要求补偿的话,应该是多少合理呢?另外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没有写明工
我媳妇16年11月20日生小孩。现在刚上班半个月2017.3.23。公司是韩国公司 ,现在公司要在4月1日停止业务。然后赔偿我4个月公司。我记得不是哺乳期不能辞退员工吗或者赔偿金也要赔偿哺乳期的工资,对吗??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本人在一家保安公司做保安员,签了一年的合同,做了5个月,期间公司派外勤并且不给报酬白干活,我拒绝了,公司就把我辞退了,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