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船员,在一家中介公司以服务员的身份外派到一条客轮工作,上船之前签订了关于服务员的劳动合同,并加纳了6000元中介费以及2000元押金,上船以后因个人工作成绩突出,被船东从餐饮部安排到航海部做水手,中介公司得知我转到航海部后,又每月从我工资扣除一部分钱,我想回去到中介公司的当地仲裁局仲裁,并要回到航海部以后扣除的钱,然后离开这家中介,但是离开中介的话牵扯一个注销海员证的问题,这家中介不给注销海员证就我就没办法在到别的地方工作,当地仲裁局离这家中介非常近,一是怕中介与仲裁局有关系,会得到不公平的仲裁,二是怕仲裁以后不给我注销海员证,我该怎么办?
海员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是法律有特殊规定可以不必经过仲裁就直接上诉海事法院? 我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否应劳动仲裁前置的请示的复函》中说不必仲裁,直接由海事法院受理。这个是不是依据?是不是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我们之前不懂,没了解解决劳务纠纷的程序就直接上诉海事法院了
我公司之前未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现在公司怕我们打官司,采取注销先前的公司法人,重新又注册了一个,如果我们要申请劳动仲裁还能行吗?
我在一个单位快11个月了,单位一直没提劳动合同的是,我也没问,所以一直就没签。社会保险什么的也没有。现在单位把我调到另一个岗位,我不想去,也不想在那里继续工作了。在找另一个单位,装备辞职单位不同意,说走人了,扣押的最后一个工资就不发了。我现在怎么办,我在网上查了,说没签合同的要发双倍工资,我前面的工资
律师你好,我的上级单位注册地是石家庄,我承包的是他唐山的工程,工程完工两年多了,对方不履行合同,工程款未给,现上级单位已经换去其他工地,我应如何维权。维权的话,我应在唐山维权,还是在上级公司所在地维权。谢谢!
本人1999——2006年在邮政局代办,2006年又要我们签订一份终止代办协议,2007——2011年我又签订了劳务合同,去年我辞职了请问我能提出要求补偿吗?
我听朋友介绍,他能找到国企的工作,让后让我交一万,去上海培训,然后回来给安排,结果去了发现就是一个劳务输出的单位,培训也就是个幌子,就是去当廉价的劳动力,给朋友打电话,朋友说培训就是这样,你和他们不一样,培训半年就可以回去,为了不让朋友难做,我就在那里上一年的班,朋友也没有让我回去,在期间我多次打电
我听朋友介绍,他能找到国企的工作,让后让我交一万,去上海培训,然后回来给安排,结果去了发现就是一个劳务输出的单位,培训也就是个幌子,就是去当廉价的劳动力,给朋友打电话,朋友说培训就是这样,你和他们不一样,培训半年就可以回去,为了不让朋友难做,我就在那里上一年的班,朋友也没有让我回去,在期间我多次打电
进公司时,面试的主管说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后转正。(转正后才交保险)但在我提交了转正报告后,一直以各种原因拖着未曾转正。如今已经过去六个月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可以告公司吗?转正后与试用期的区别为:转正后工资比现在工资多500元每月,公司给予交社保。
您好,我5月份到8月10日在一家公司担任库管员,去的时候老板也说过我们的库存不准,让我进行全面的盘点把库存盘清,在此期间我进行了三次大型盘点,离职的时候出具了一份最终的盘点表,但最终接手我的同事复查出来有一款产品数量与系统数量不一样,库存数量为10但实际数量为9,这件产品进货价为1316元,现在老板要我承担这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左右,没有上保险和签任何合同。被公司辞退。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补偿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公资和补缴保险。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到法院上诉,现在法院判决双倍工资,但是保险补缴的部分却没有了,我之后联系了和平区的社保部门,社保部门声称只有可以上保险的公司社保部门才可以对其管理,而我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