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到底归谁赔?过去这么久了,如果是保险公司的错,还能要回来吗?
今年3月份,我的车把别人车上的保险杠撞坏了,我交了交强险,就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他们说派人过来,可等到天黑也没来,同时我也报了警,在派出所的调解下,我只有自己掏钱赔了1000元,想想有点冤,我想咨讯一下?
但是公安部门一定要车主和保险公司的人一起去取车,好向保险公司收取车身价的15%做破案奖金,但是我所投保的公司不愿意去,叫我自己一人去,先把钱垫付,合理吗?我的车是中山市的牌照,被抢地点是汕尾市海丰县,被抢的车也是在海丰找到的.另外抢车的人也被抓获,我被抢劫的现金,银行卡里的钱,手机,证件能不能找到,如不能可以向劫匪
我06年上了烟台大学,同时买了保险,就是学校的那种集体保险。学校统一收了四年的保险金120元,也就是每年交30元。我咨询了下,那种保险包含三个险种: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这三种。 我2010年3月5号住的院,但我病历自述的是2008年有症状,但当时各种原因
有交强险、该如何垫付?保险公司需要垫付吗?如果要该在几日内交到医院?
小轿车超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可能是次要责任、有交强险、该如何垫付?保险公司需要垫付吗?如果要该在几日内交到医院?
我坐长途汽车买了一份二元钱的交通意外险, 该车发生交通事故, 经鉴定我构成伤残十汲 , 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说我“对这份保单在购买时没有用手机发短信向他们进行确认 , 这在条款上列明了。 所以合同未生效 , 因而不能赔偿 。”我认为他们并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说确认不确认是售票员的事, 请问保俭公司这样做
本人驾驶车辆,不慎撞人,本人全责,现在调解不成,对方准备起诉。请问:如果对方单起诉我,我如何把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是收到传票后就向法院提出还是等开庭再提出?我已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以及我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等,如何能收回?对方未达到伤残标准(仅仅是尾骨骨折,没做出伤残鉴定),如果提出精神损失费,法院是
我在今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汽车,对方为电动车,我是全责。对方(农民)受伤住院,年龄超过60周岁,现正了结此事。对方提出了一笔误工费,对方休息了3个月,有医生的证明。对方在一私营小厂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单什么的。保险公司以对方超过60周岁而且没有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为由,拒绝赔付误工费。对方是
我的情总大概是这样的,我的车况是6年,家庭自用身,承保险种:第三责任验强制保险赔偿限额10万,驾驶员责任险赔偿限额5万,乘客险赔偿限额2万,不计免赔特约险。当我车辆侧翻后,车上我与乘客共两人,我和他都是轻伤,(他右脚和右手断了,医药费2万多,手和脚两个九级伤残),(我医药费2千多,无伤残,)不知道这样的情
请问各位律师,如果哥哥及手治疗结束,做了伤残鉴定,请问保险公司及单位又该如何理赔、赔多少?我们给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