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给外地在津大学生,对方提出配合办理暂住证的要求,应该满足对方吗?
我有一套房屋正在出租,日前经中介介绍,三名大学生有意合租我的房子。但是,签订租房合同时,其中一人提出,要求我带领他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他的理由是,他是外地人,即将大学毕业,准备留在天津一边工作一边考研,而他是公司没有集体户口,因此要求我作为房东陪同他去办理暂住证。 我的问题是: 1.我是否应该作为房东去协助他办理暂住证? 2.一旦我作为他的房东,配合他办理了暂住证,那么我究竟都要承担什么责任? 3.假如该承租人,在租住我房屋的期间发生了什么违法乱纪的行为,而我并不知情的话,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究竟要承担什么责任? 4.我的租赁合同已经签了,如果我现在要求他自行办理暂住证,然后再重新签合同还可以吗? 5.如果他的暂住证不是我陪他办理的,而是通过他的单位或者其他人办理的,那我作为房东要承担的责任,跟之前我帮他办理暂住证之后要承担的责任一样多吗? 这个问题,让我非常困惑。困惑的原因是,好像一旦我把房子租给了外地人,我就必须负责鉴别他是不是好人,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百姓,完全没有能力进行此类鉴别,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最大限度不受伤害或连带呢?
首先说的是我从大学出来的,但是并不是国家正规大学毕业的,所以以前在上大学的时候,学校并没有帮我们办户口迁移,而毕业之后,我去了一些私营企业,待遇很丰厚,我也很卖力.当然私营企业也是不会负责我们落户的问题的,所以我现在工作好几年了,依然还是农村老家的户口.而现在我已经有能力在城里面(也就是成都)市里买一套房子,请问
对方先把钱汇给了我,我开始给他办事。没有签协议或书面的东西, 办他的事情先得花钱把他的户口问题解决了才能办理其它的,这个他也是知道的。就在我把他户口问题办好后他提出不办了,并要求我把他汇给我的全部金额退还。 我需要退还他因办理户口问题而用掉的那部分费用吗? 我想详细的知道退或者不退他的详细法律依据。谢
三人共租房屋,甲乙因无法忍受对方两人要求退租,但签合同的是丙,请问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解决?谢谢!
三人共租房屋,甲乙因无法忍受对方两人要求退租,但签合同的是丙,请问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解决?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结案后,对方在要求赔偿,应该如何处理?已经做过伤残鉴定,第一次赔偿中包括了残疾补偿金等等
2010年1月21日出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各50%;2010年4月22日,经法院审理结案,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已做伤残鉴定)在内的各项赔偿8万余元,未约定后续治疗费,判决书是说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现在对方要求后续治疗费,并又起诉,我该如何处理?8万余元的第一次赔偿,应该足够对方治疗了,如果这样没完没了的赔偿,
我弟弟做为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法制科送检查机关进行批捕,但在公安机关第一次提审时,我弟弟已提出重新鉴定,但是公安机关过去了十二天给出答复是对方不去我们也没办法,我们提出取保公安机关以和对方答不成民事协议害怕对方告状为由不给办,但是我们不是不赔偿,是因为对方提出的数额太离谱,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凭到期了,在到期当日出租人提出不再续租给承租人,要求承租人当天就搬家,如果不搬就付每天200元的违约金,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房子到期后是否租住的告知日期,也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是违约条款,现在要求承租人搬家,承租人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可以要求延迟搬家吗?如果手搬家晚了,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支付多
我是一名一级革命伤残军人。由爱人在家护理我的日常生活。她现年25岁,在生小孩时被妇幼保健院造成重度残疾双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现鉴定为医疗事故。我们双方生活均不能自理,请问患者的护理年限是否能以她的佘生为限?我和刚出生的婴儿是否也应该向院方提出护理要求?
失手伤人给对方医好后,对方题出无理赔偿要求,如何赔偿,应该怎么赔偿
RT~~双方因为一台抽水机(抽水机双方共同购买,甲出的多,乙出的少)乙放在自己家里不让甲用(以前放在甲家里),甲去乙家里理论,不了乙先动手打了甲,甲还手乙却失手打折了乙的老婆的腿,给乙的老婆花了7千多块钱医好腿后,乙却又提出高额赔偿,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会怎么处理,会赔偿多少钱? 请解答~~谢谢~~~.
孩子的头被撞了个包,我很担心对方在赔偿时以此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我先生开车与另一辆车相撞,当时车上还有一位十岁的孩子。这孩子在事故前就一直血小板较低,5万稍高些,在事发当天孩子的前额被撞的起了一个包,三天过后包就自然消失了,只是眼睛周围还青着,因为怕用药影响血小板就只是在事发的前三天输了液,三天后就再无住院治疗,现在已经两周了,孩子除了眼睛周围还少许有些青外,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