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一个门面租给别人做生意了,之前说的是三年签的。 因为一些原因,现在的物价都涨了,我们的门面也想涨房租,但是合同上写的是一年1300,每年加50,但是后来和租房子的人商量无果。 合同是我妈妈签的,当时我也不晓得,后来最近拿合同出来看发现我们手上所持的合同的房屋租赁期限有改动,最重要的是我方的签名明显不是我妈妈的字迹,这么重要的因素都不是我妈妈的字迹,请问这样的合同还有效吗?
甲方:某公司 乙方: 我父亲 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某处有房屋一间,供乙方租赁使用,租金为XXX元/年. 二、结算方式:按协议内容每年结算一次,由乙方提供有效票据并携带本协议进行结算。 三、甲方所租房屋的维护、维修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维护维修的同时应提前与甲方磋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内设备
我才租的一个房子是和一个代理人签的合同,合同的署名签的是“代理人的名字”代“XX”,当时说房东在外地,看不到房产证,我们就没看,但是后来发现“XX”并不是房东,但是房东又同意“XX”代理处理他的房产问题,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我们签的房屋租赁有效吗?(合同上完全没有出现房东的名字) 问题补充:如果合同是完全无
我于近日出租个人房屋一套,原本承租人是一位30多岁女士。双方谈妥后,在签定合同当日,该女士称刚刚丢失身份证(在此之前两天双方洽谈时,其让我见过其证件)。故此人用其外甥(这位女士称其外甥和她共同居住)身份证复印件留存我处,并与我签定合同。该承租人为1991年12月生人,现在不满十八岁。请问,该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今年3月,我在武汉买了一间门面并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签合同的当天,我要看租赁合同,甲方说合同没带,同时介绍:租金收到了5月份,租期还有一年多。于是我回签:租金收了就算了,租期要看了合同再说。3月26日甲、乙、承租方三方交接,甲方将租赁合同交给我,我看到合同多处用粗笔进行了涂改(签合同日期由2008年8月31日改
我们的合同当时只是签字双方认同,但是并没有双方的手印盖章,关键是这个房子是房东转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本人,她也是在别人手上租的房子然后转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与我的房东之间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现在看中一套房,打算购买。现存在一个问题,比较担心,请各位指点。该房屋由开发商开发,09年底交楼。预计10年12月出房产证(现在房产证还没出)。中介是这样处理:除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外,另外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要如下,甲方同意以10元每月将房屋租给乙方5年,在此期间双方不得解除合约。另甲乙方均知
租赁期为3年 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租赁期满,乙方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店面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 2。第一年为优惠期,免租金及物业费。第二年月租金为每平方米捌元整(含物业费)。第三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十元(含物业费)。 3
借款 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经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币------万元整( ¥: ) 二,借款月利率-------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即刻还款。 四,所借款项附有借据及借款所需材料 五,乙方
我爸把法院判给我有房屋居住权的房子给卖了,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
2011年10月19日终审判决我对该房屋有居住权,但现在法院传票,我爸把这套房屋卖了,他们是于2011年12月20日签的房屋买卖协议,2012年1月4日过的户。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房屋买卖是不是无效合同? 其实我知道这就是父亲的阴谋,从2011年2月11号我母亲搬走后,他就撵我走,之前他总说自己居无定所,他一直没有回来住过。而且2011
居委会将本辖区搭建停放自行车的简易车棚,所占地擅自私下的建造了一处250平面两层楼的砖混违章建筑房屋。因本人所需与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又因经营所需投入了150万的资金用于装修工程及各项设施配置。故,租赁时间为五年一签。后续签合同时,对方强行改成一年一签并口头承诺绝对让本人有投入补损的租赁期。此后的第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