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居委会用违章建筑房屋对外签约租赁合同有效吗?..
·居委会用违章建筑房屋对外签约租赁合同有效吗?.. 居委会将本辖区搭建停放自行车的简易车棚,所占地擅自私下的建造了一处250平面两层楼的砖混违章建筑房屋。因本人所需与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又因经营所需投入了150万的资金用于装修工程及各项设施配置。故,租赁时间为五年一签。后续签合同时,对方强行改成一年一签并口头承诺绝对让本人有投入补损的租赁期。此后的第3年,由于居委会某人的亲戚想租赁此房屋。对方就瞎扯理由说我违法经营(娱乐城来 的客人酒醉闹事,本人还是无辜的受害方.)要收回租赁房屋,同时还故意的躲避我.拿着租金在居委会办事区域内,急的四处找人交租金更主要的是续签合同,结果被对方踢球耍.什么人事变动,没有主办人,不该管的事,没权利办等等.一气之下就关了门上了锁,准备与对方干一场.谁知一年半的冷战僵持到现在,不仅无人问津事情怎么解决,如今反到收到了对方将我诉讼至法院的开庭传票.
请问正义的大律师!1:无房屋产权所有权证,无土地证,更无规划红线图的违章建筑房屋对外租赁合法吗?属政府行为吗?签约合同属无效?房屋租赁的主体是谁?如果我应诉好,还是反诉好呢?如果反诉是否将居委会上级组织,街道办事处,区级人民政府作为第二人第三人?民事诉讼变成行政诉讼了吗?还有签订的合同中双方有纠纷的解决,写明了由仲裁机构予以处理的?怎么就能不按条款履约呢?国家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真牛B!诚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MTF@行……(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26 14:44